| 分类: 散文;诗歌 |
论崇高
严格地说,自然界只有阳刚美、雄伟美,而无崇高美。
只有叔本华特别注意把令人惊恐、颤栗的自然景象说成壮美,而把崇高一词限用于美德。康德也说过:“实际上自然崇高的感觉是不可思议的,除非它和近似道德态度的一种心理态度结合在一起。”
崇高是人的一种道德观念。形式的崇高,是人把道德的伟大外射或外移(对象化)到大自然,把比较高大、广阔无边、难以穷尽和因神秘不可知而显威严的大自然形象所显示的一种雄伟壮丽的气派,与人类因道德高尚而生的伟大气派相融合而来的一种感觉。
自我牺牲所给人的“快乐”,仅仅是克服痛苦之后的快乐,混杂着痛苦和巨大遗憾的快乐!这“快乐”是因为相信自己的牺牲能带给自己所为之奋斗的事业和所热爱的美好事物以胜利、安全和幸福而来。牺牲本身是痛苦而非快乐!如果没有痛苦,没有巨大的遗憾,何以见出崇高呢?!
在古代,尤其是在古代东方,那种人类观念中的无私大我,即万众(群体)的代表,就是主宰宇宙万物的神,就是上帝,或者就是神在地上的代理者——法老或皇帝。所以人们崇拜他们,把他们看作是完美道德的化身,即崇高的象征。
一般而言,在古代西方人的神中,很少有崇高的形象,只有雄伟壮丽的形象,如宙斯、阿波罗等。因为西方人并不赋予他们的神以完美的道德,他们实际上是人格化了的神。而古代东方人的神,却多是完美的化身,被赋予崇高的人格和形象,如释迦牟尼和基督耶稣等,他们实际上是神格化了的人。
正如康德所说:“如果没有道德观念的发展,对于有修养准备的人是崇高的东西,对于无教养的人只是可怕的。”所以,对崇高的感知中,充满了功利是非观念。康德所谓的“教养”,就是思想品质或道德,它包含着人的善恶功利观。
因此,崇高和雄伟是有区别的。雄伟必是指外部形象上的巨大、宽阔及其所表现的壮伟的气质,崇高则不一定如此。恰恰相反,有时往往是由一个形体或力量弱小的事物引发出崇高感:因其弱小而又作出超越自身能力的事,在对比中,使人因想象而感受其内在精神(灵魂)超越了小小的自身形体而趋于无限大,在人的心目中(想象中)巍然挺立,因而显出伟大和崇高。正如黑格尔所说:“崇高是无限观念的显现。”
这种显现可以是客观事物外在形态的显现,也可以是人的精神的显现。鲁迅在《一件小事》中所描写的那个人力车夫,就是后者的一例。由于鲁迅突然领悟了人力车夫高尚的品德,所以他在其平凡的躯体上,感受到了崇高美:“我这时突然感到一种异样的感觉,觉得他满身灰尘的后影,刹时高大了,而且愈走愈大,需仰视才见。而且他对于我,渐渐的又几乎变成一种威压,甚而至于要榨出皮袍下面藏着的‘小’来。”
就此而言,最先提出崇高概念的古罗马学者朗吉努斯所说“崇高可以说就是灵魂伟大的反映”是极贴切的。但是,在其后的某些学者们,对崇高或崇高美所展开的一些论述,在我看来却颇不恰当。
有人认为崇高本身就是一种客观存在的自然形式,这种形式被普遍认为是可以用高大险峻、辽阔苍茫、无边无垠等字眼儿来形容的事物——皆属于阳刚美的事物。所以,许多人常将崇高美和优美(阴柔美的一种)并列,作为美学范畴中相对应的现象加以对比阐释,我认为这不恰当。严格说来,崇高美不属于自然美的范畴,而属于人的道德范畴、善的范畴,我们也可称其为“精神美”、“社会美”,即仅属于人的主观范畴中的美(审美中的主观美感)。
总之,崇高美就是“大善”。与“崇高”相对应的词应该是“卑鄙”,或因卑鄙而显出的人格的“渺小”,即“大恶”。就此而言,对于人来说,崇高美应属于人的生命力的美的范畴之内。在人以外的自然界,就只有阳刚美和阴柔美的对比。优美就是阴柔美的一种,它和柔美相类,可以和壮丽或雄伟这一类阳刚美的形式相对应。
一般来说,人们在观赏具有阳刚美的风景时,也是不直接用崇高这个词去形容它的。只是在把自然景色和人的品德进行相关联的描写时(如把天地或高山大海作为人的伟大精神和高尚品德的象征时)才偶尔用之。例如孔子在评论上古时代中国的领袖人物“尧”时写道:“大哉,尧之为君也,巍巍乎!唯天为大,唯尧则之。”(《论语·泰伯》,这里的“大”就是“大善”之意,即崇高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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