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知道,像我们这种倒班的工人在全社会到底有多少人,但是我知道夜里上班是和人类正常的生物钟不一致的,对健康是有害的。特别是对大脑,我们第二个大夜班下班的时候经常感觉大脑都是木的了,很多人有时候话都说不好,日期也经常弄不准,或者大脑干脆就死机了!当然对于人体正常的免疫机能也会有所抑制和破坏,在这里不一一说了!这些心酸只有我们这些倒班的工人心里最清楚!
一个月这么辛苦拿这么一点钱,还要交个人所得税,心里十分不快。今天我把这个想法表达出来,希望有哪位立法界的党员干部、人大代表可以看到,将来写进个税的法律,好为人民谋福利。我们除去每个月的夜班费-夜班补贴、加班费,一个月就只有1300左右(在沿海开放城市啊),可是加上这些东西,每个月是肯定超过1600的,上夜班容易啊,还是加班容易啊?为什么这些要加到计税工资里呢?而且,我是作为一个相对高学历的工人在车间,要是普通的工人,他们更低,每个月除了夜班费和加班费只有700左右就是连云港的最低工资标准。可是,这700元应该是没有保证的(因为基本工资是300多,而奖金虽然平均80%,可是那是浮动的,是没有保障的!),当然正常情况下是能够保证的,可是没有用,我就碰到过奖金到60%的,你有什么办法,一肚子苦水啊!
我强烈呼吁不要将夜班费和加班费(特别是我们这些因为工作方式需要经常性加班的人群的加班费)列入计税工资,希望立法界的广大人大代表和党员干部能够看到我们人民的心声,能够代表人民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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