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详细解读川润股份出现的“离奇”交易

(2008-09-25 19:53:11)
标签:

证券

股票

涨跌幅限制

卖单

川润股份

分类: 证券

详细解读川润股份出现的“离奇”交易

  
  9月24日,自从上周五上市首日被爆炒之后,已经连续三个跌停的川润股份昨日开盘后的三笔交易很蹊跷,遭到了众多投资者的质疑。
  
  开盘异常成交 公司自己也搞不懂
  
  昨日集合竞价期间,持有川润股份的投资者们继续在跌停价位26.97元挂出了卖单,而集合竞价结束,川润股份竟然没有成交。9:30时之后,进入连续竞价阶段。9:31时,川润股份第一个成交价竟然不是跌停价26.97元,仅仅下跌2.97%的29.08元,而且仅成交了300股。这笔成交令投资者感到莫名其妙。
  
  在9:43时,川润股份又以28.21元的价格成交100股,9:44时,再次以27.37元的价格成交100股。直到9:47时,川润股份才以26.97元的价格成交封死跌停板直到收盘。最终,川润股份昨日仅仅成交4000股,跌停价成交3500股。
  
  "根据'价格优先'的原则,就算要成交,也应该以跌停价成交啊,怎么可能这么高的价格成交啊?"一位持有川润股份的投资者向本报记者埋怨。川润股份证券部接受记者采访时,也只是说"今天很多股民打电话来问了,你还是问问证券公司吧。"
  
  深交所:"异常"只因投资者不懂规则
  
  深交所有关人士对记者解释到:"这主要是大多数人对中小板股票的交易规则不够了解。"该人士介绍,昨日集合竞价期间,虽然在跌停价位挂出了"卖出"委托,但是,在这一价位上却没有任何买单。因此集合竞价也就没有任何成交。而根据深交所中小板股票的有关交易规则规定,连续竞价期间,有效的竞价范围为最近成交价的上下3%,开盘集合竞价期间没有产生成交的,连续竞价开始时有效竞价范围调整为前收盘价的上下3%。川润股份昨日集合竞价期间由于没有买盘,导致集合竞价没有成交。而随后进入连续竞价后,由于所有卖盘的申报价格都为跌停价,根据规则,这一申报价格超出了规则规定的上下3%的范围,于是,导致连续竞价后,集合竞价期间的卖单成为了废单。昨日川润股份的第一笔成交,以29.08元成交,刚好较前日收盘价下跌2.97%,是符合规则的交易。

==============================================================================================

详细解读川润股份出现的“离奇”交易规则需细读

  据了解,目前中小板个股的单日涨跌幅限制采用通用A股的标准,均为10%(ST类个股,长期停牌复牌首日个股等除外)。但深交所为了防止恶意拉高或者打压中小板,特别规定中小板报单不能超过上一笔成交价的3%。
  2006年7月1日开始施行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以下简称“《规则》”)“第四节 竞价”规定,“中小企业板股票连续竞价期间有效竞价范围为最近成交价的上下3%。开盘集合竞价期间没有产生成交的,连续竞价开始时有效竞价范围调整为前收盘价的上下3%。其他有涨跌幅限制证券连续竞价期间有效竞价范围与涨跌幅限制范围一致。”
  深交所有关人士指出,川润股份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就因为其早盘“集合竞价”时,虽然有许多跌停价位的卖单,但是由于没有买单,最终没有形成交易,导致进入“连续竞价”时投资者输入的抛单超过有效竞价范围暂存于系统,并未在行情终端上揭示,也未能即时参加竞价。
  根据上述交易规则,至9:30分进入连续竞价之后,就必须参考“连续竞价开始时有效竞价范围调整为前收盘价的上下3%”的规定了。
  通过计算可见,川润股份9月24日进入连续竞价后第一笔成交的价格为29.08元,这个价格比正是前日收盘价的2.97%;第二笔成交28.21元,比第一笔成交低2.99%,第三笔成交27.37元,比第二笔成交低2.98%。这三笔成交均在“3%”的规定之内。正是这三笔符合有效竞价范围的买卖单撮合成交了。显然,如果川润股份在开盘后只有跌停价位的买卖单,没有这三笔成交,当日便无法形成价格。
  “同样是当日跌停,中小板的水晶光电(002273)因为在集合竞价期间,有跌停的卖单和买单,促成了交易,所以开盘后该股并未出现异常情况。”该人士举例说明。
  交易系统的分时行情显示,在这几笔成交产生时有一些其他价位的挂单,则正好符合《规则》中“第三节 申报”中所说的,“买卖有价格涨跌幅限制的中小企业板股票,连续竞价期间超过有效竞价范围的有效申报不能即时参加竞价,暂存于交易主机;当成交价格波动使其进入有效竞价范围时,交易主机自动取出申报,参加竞价。”
  一位市场人士指出,对于以上交易规则,一般投资者不会读得如此细致,容易造成误会。他指出,如果中小板个股在集合竞价时没有形成交易,投资者又想做成第一笔成交的话,就必须报出前一天收盘价的涨跌幅3%以内的价格,然后再逐级调整。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