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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集集团重要公告(07年2月原文件)

(2007-02-07 20:51:59)
分类: 企业
中集集团重要公告(07年2月原文件)

中集集团重要公告(07年2月原文件)


本次公告原文如下:

股票代码:000039、200039 股票简称:中集集团、中集 B 公告编号:[CIMC]2007—001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次重大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下属子公司扬州润扬物流装备有限公司、深圳南方中集集装箱服务有
限公司于日前收到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的传票。瑞华投资控股公司(以下简称“瑞
华”)向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公告所涉及的控股子公司与本公司的关系如下:
(1)本公司间接持有扬州润扬物流装备有限公司 100%股权。
(2)本公司间接持有深圳南方中集集装箱服务有限公司 100%股权。
(3)本公司间接持有 CIMC Holdings (B.V.I) Limited 100%股权。


二、有关本案的基本情况。


1、诉讼各方基本情况
原告:瑞华投资控股公司,法定代表人:Yong Ngee Ng(新加坡籍,中文名:黄
永宜)
被告一:扬州润扬物流装备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秦钢
被告二:深圳南方中集集装箱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赵庆生
被告三:CIMC Holdings (B.V.I.) Limited,法定代表人:麦伯良

2、案由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3、诉讼请求
瑞华在起诉书中声称,以上被告在有关扬州通运集装箱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通运”)和扬州通利冷藏集装箱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利”)的抵押贷款、租
赁经营、股权转让、破产过程中,存在侵权行为并造成其损失,要求赔偿 3.1 亿
元人民币。


三、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截止目前,本公司(包括控股公司在内)没有发现其他尚未披露的重大诉讼、
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1

本公司认为,本公司所属相关子公司在受邀请托管通运的第一大股东江苏通
运集团公司所持有的通运和通利的股权之后,勤勉尽责,尽最大努力,为扬州市
的社会稳定和通运及通利员工的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本公司认为,本公司所属
相关子公司在瑞华所诉的相关事件中,一直严格按照相关协议,依法、全面履行
相关义务,不存在任何侵犯相关协议当事人及其他第三方合法权益的行为。


本公司目前无法判断上述起诉案件进程及结果,因此本公司无法判断上述起
诉案件对本公司本期利润的可能影响。


五、备查文件
《民事起诉书》


本公司的相关子公司将依法积极应诉,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特此公告。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零七年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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