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全国武术少林拳比赛竞赛规程
(2013-05-11 16:0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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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竞赛时间和地点
2013年9月12日至16日,在河南省登封市举行。
二、主办单位
国家体育总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中国武术协会、河南省体育局、登封市人民政府。
三、承办单位
河南省武术运动管理中心、登封市武术运动管理中心。
四、参加单位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各武术运动管理中心、武术协会,各行业体协,各武术之乡,武术组织。
五、竞赛项目
(一)少林拳规定项目:拳术、刀术、剑术、棍术、枪术。
(二)少林拳传统项目:
1、少林传统拳术项目:小红拳、大红拳、小罗汉拳、大罗汉拳、七星拳、长护心意门拳、炮拳、朝阳拳、通臂拳、太祖长拳、梅花拳、黑虎拳等。
2、少林传统器械项目:
(1)少林传统短器械:达摩剑、七星剑、行龙剑、八仙剑、青龙剑
、云阳剑、龙泉剑、连环剑、风魔剑、梅花剑、童子剑,一路单刀、青龙刀、梅花刀、黑虎刀、五虎群羊刀、缠头刀等。
(2)少林传统长器械:
枪术:少林枪、十三枪、二十四名枪、四十八名枪、杨家枪、梅花枪、乌龙枪、长枪等。
棍术:阴手棍、齐眉棍、烧火棍、五虎群羊棍、镇山棍、风魔棍、达摩棍、梅花棍、猿猴棍等。
其它长器械:春秋大刀、朴刀、达摩杖、梢子棍、月牙铲等。
3、少林传统双器械:双拐、双鞭、四门刀、滚躺刀、双草镰等。
4、少林传统软器械:牧羊鞭、护身鞭、流星锤、四门八步鞭、
(三)少林拳对练项目:六合拳、六合枪、六合棍、大刀破枪、梢子棍破枪、其它少林传统对练。
(四)少林拳功法项目:八段锦、易筋经、小武功。
六、参加办法
(一)各单位可报1-3支参赛队伍,每队可报运动员20名(男、女不限),领队、教练、队医各1名。
(二)每名运动员限报1项拳术、1项器械。
(三)每队限报对练项目1项。编组限2人或3人,男、女分别编组,不设年龄组。
(四)少林拳规定项目采用国家体育总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2003年审定的《中国少林拳竞赛套路》。
(五)少林拳传统项目必须具有传统性,充分体现少林拳的风格特点。
七、竞赛办法
(一)比赛采用中国武术协会印制的最新版《传统武术套路竞赛规则》及相关补充通知。
(二)项目时间:
1、规定项目演练时间不少于1分10秒。
2、传统拳术、器械、对练和功法项目演练时间不超过2分钟。
(三)年龄分组:
1、规定项目、对练项目分男、女组别,不分年龄组别。功法项目不分年龄组别和男、女组别。
2、传统拳术、器械项目年龄分组:
A组:12周岁以下(2001年12月31日之后出生者)
B组:12周岁至17周岁(1996年1月1日-2001年12月31日)。
C组:18周岁至39周岁(1974年1月1日-1995年12月31日)。
D组:40周岁至59周岁(1954年1月1日-1973年12月31日)。
E组:60周岁和60周岁以上(1954年1月1日之前出生者)。
八、录取与奖励办法
(一)规定项目:按各单项男、女分别录取前八名。第一、二、三名颁发金、银、铜奖牌和证书,第四至八名颁发证书。
(二)传统项目、对练项目、功法项目:按各单项各年龄组别男、女分别设一等奖20%、二等奖30%、三等奖30%,颁发金、银、铜奖牌和证书。其它颁发参赛证书。录取比例均按照实际参赛人数,采取四舍五入的办法。
(三)各单项各组别男、女报名参赛人数在1-5人者,按拳术类、器械类男、女分别在同一年龄组别编组,录取比例和办法同传统项目和对练项目。功法项目报名参赛人数在1-2人者,不录取奖项。
(四)本次比赛设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武德风尚奖"。主要依据文明礼仪、赛场秩序、参赛人数、比赛成绩以及赛风赛纪等方面进行评选。
九、报名与报到
(一)报名
1、请各参赛队2013年8月12日前,务必将报名表和报项表用A4纸打印一式二份,一份邮寄至全国武术少林拳比赛组委会(以到达邮戳为准),一份存留本队备份,便于核查。并发送邮件至:shehuiwushu@126.com
和tyjwangyanqi@163.com。逾期不予报名参赛。
2、请将运动员本人1寸免冠照片、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人身意外保险单复印件及《健康证明》、责任声明书,于报名时同报名表一并邮寄至全国武术少林拳比赛组委会。
(二)报到
1、请各队于9月12日到河南省登封市武术运动管理中心(登封市爱民路1号)报到。
2、请各队于9月6日之前,务必将抵达登封市的具体日期、车次、人数传真或邮件形式告知组委会,以便接待。
3、请裁判员于9月12日上午12:00之前到河南省登封市武术运动管理中心(登封市爱民路1号)报到。自带李宁牌夏季武术裁判服装和黑皮鞋。
十、费用
(一)各参赛单位费用自理。请于报名时交付组委会。
(二)费用标准:报名费:每人200元人民币;食宿费:每人每天180元人民币。
(三)银行名称:郑州银行登封支行
账户名称:郑春霞
账
十一、仲裁委员会和裁判员
(一)仲裁委员会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仲裁委员会条例》执行。
(二)裁判人员由中国武术协会选派,另行通知。
十二、联系方式
(一)国家体育总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社会部
地
邮
联 系 人:张晓明、尚德军
电
传
Email:shehuiwushu@126.com
(二)全国武术少林拳比赛组委会
地
邮
联 系人:郑跃峰、王炎奇
电
传
邮
十三、其它
(一)请各代表队领队和教练,于9月13日上午09:00按时参加组委会和技术会议。具体地点见报到须知。
(二)请运动员自行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若发生意外事故,责任自负。
(三)各参赛队报到后,大会医务组将对运动员的身体健康状况进行抽查,如发现问题,取消参赛资格。
(四)各参赛队报到后,请认真阅读秩序册内容,若发现项目、姓名有异议者,务必于9月12日晚22:00之前,由本人或领队、教练填写申请表并签字递交大会组委会竞赛部(并注明签字人联系电话),经编排记录长审查,若提出申诉内容与原始报名表符合者,予以更改,与原始报名表不符合者,不予更改。
(五)为保证竞赛编排秩序严谨,参赛人员比赛项目有特殊情况需要更改,必须在9月12日晚22:00点之前,由领队或教练填写申请表并签字后递交大赛竞赛部(并注明签字人和联系电话),经同意后,每更换一项交100元人民币。
(六)运动员须在赛前30分钟参加检录,上场前在检录处等候,3次点名未到,按弃权处理。
(七)比赛运动员必须穿武术传统形式的服装、武术鞋。服装和器械自备。
(八)此规程和规则可在中国武术协会网站社会活动部栏下载:www.wushu.com.cn。
十四、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原文摘自:http://wushu.com.cn/ywbm_shb_xq.asp?id=890&bid=3&sid=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