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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进展

(2023-10-13 19:08:29)
标签:

杂谈

分类: 日子
与张BO交流后,张建议如下操作:
民意速办小程序(市长)发诉求
发市公安局长信箱,投诉不接案不办案……
再催市场监督局
报案110等

昨晚民意速办小程序递交后,今天回复居然说私人之间的交易不符合消法之经营者和消费者之间的关系,需要双方自行解决。
于是上午LG报警,110接警。10月13日下午3:25到案发地华富派出所等待,4:15才同意做笔录,6点做完,拿到报警回执。现场我还与一陈姓工作人员发生冲突,他大声嚷嚷我,我也不客气,我们等待四十多分钟,难道连问一下我们几点轮上的权利都没有?凭什么对报案人态度恶劣!后来我在拍墙上他们的工作证照片,双方矛盾加剧,又态度恶劣又怕投诉,这些人可真可以。离开前和解,也是希望他们能尽力查一下我们的案子,挽回损失。056042

附:民意速办回复
【@深圳-民意速办】亲爱的市民朋友,很高兴为您服务!您于2023年10月13日通过@深圳(小程序)反映的问题 (工单编号为:042310122148285311001),具体答复如下:您好!因提供的信息不齐全暂无法转派,被投诉方如是深圳市的商家,需核实商家的企业名称以及详细地址,以便职能部门核实处理,被投诉方是自然人,属于私人之间交易,不符合消法中经营者和消费者之间的关系,建议双方协商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如涉及诈骗问题,建议携带相关资料到辖区公安机关报案处理,感谢您对深圳民生诉求工作的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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