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7日一大早,从原籍四川省赶来的犯罪嫌疑人汪某,在家人的陪伴下到精河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投案自首,并交代了全部罪行。
犯罪嫌疑人汪某,今年39岁,四川籍人。2001年12月12日凌晨,犯罪嫌疑人汪某驾驶长安小型货车由东向西行驶到国道312线精河县境内沙丘道班附近,由于疲劳驾车,迎面撞上因故障停放在路边的一辆大货车,造成汪某本人受伤、同车乘车人刘某当场死亡。为逃避法律制裁,犯罪嫌疑人汪某在住院期间,从医院逃跑。后警方多方查找,下落不明。
因涉嫌交通肇事罪,次年,精河县公安局对犯罪嫌疑人汪某上网追逃。
“在逃期间,我担心被从重处罚,缺乏对司法机关应有的信任,对是否自首,犹豫不决,一直过着提心吊胆的逃亡日子。”
犯罪嫌疑人汪某说。
在全国上下开展追逃“清网行动”期间,侦查员再次联系其亲属劝其归案,未果。
近日,精河县县委常委、政法委副书记、公安局长陈国军得知此事后,以县公安局局长的身份,多次又与犯罪嫌疑人汪某家人联系。通过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讲法律、摆事实,终于打消了犯罪嫌疑人汪某及其家人的顾虑。
投案后,鉴于案情和犯罪嫌疑人的投案表现,精河县公安局当日对犯罪嫌疑人汪某办理了取保候审强制措施。
走出刑警大队,犯罪嫌疑人汪某感慨地说:“早知这样,我何必躲藏近十年,过着人不人、鬼不鬼的生活。”
开展“清网行动”以来,精河县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把“清网行动”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分工负责,任务到人,发动群众,进行大量的调查摸排工作,发现线索穷追不舍,一网打尽。截至目前,精河县公安局在“清网行动”中已抓获本地上网追逃人员十余人,清网率不断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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