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常说“后生可畏”,我可见到“前辈可敬”或者说是“前辈可谓”。
那是八十年代初的事。当时我刚参加工作,是在公安机关的预审部门工作。刚从学校毕业出来,那时的学生可称的上所谓的“天之骄子”,从来都是抬头向上的,单位里能放在眼里的人没有几个。自己平时写点东西还觉的不错,什么情况反映、简报、报捕书、起诉意见书等等,等等。
当时的发文程序是,我们具体工作人员拟稿,科所领导审稿,最后局领导签发。有几次我写好东西得意洋洋的,科所领导也顺利审核,感觉还不错。把材料拿到局长那里,没多久,局长打电话叫我到办公室,去后局长就我的文章从用词、整体排列顺序、签发归档等讲了许多,然后把修改好的文章给我。当时是硬着头皮听完他老人家的絮絮叨叨,在那里真难受。回到自己办公室,仔细看了看修改过的文章,真的很好,比原来的东西看起来舒服多了。原来小看了我们这个可能只有小学文化程度的工农干部局长,我渐渐的感到自己的惭愧。
这么多年过去了,我们的老局长已经去世多年,每次想起这件事,我总觉得“前辈可敬”。
他是一位有着魁梧身材,皮肤黝黑,眼睛大大的一身正气的老局长。他的一声大吼,他的一瞪眼足以让人发怵。我们这里的百姓都称他为“黑包公”。
他那高大的形象永远留在我的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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