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什么质疑余秋雨侵吞国有资产?
著名财经评论员叶檀语出惊人:《是谁让余秋雨赚国有资产的便宜?》。继之,媒体以《叶檀:余秋雨涉嫌侵吞国有资产》将余秋雨再次推到舆论之风头浪尖。说也怪了,凡事有他余秋雨沾边定会出现轩然大波,这次当然也不例外。
但是,我们拿什么去质疑余秋雨侵吞了国有资产呢?或者说拿什么质疑余秋雨赚了国有资产的便宜呢?我们不忙质疑余秋雨,先看看叶檀的疑问。
一、为什么偏偏是余秋雨?“因为他是文化名人吗?他能给徐家汇商城带来文化效应,但是我们知道全国文化名人很多,为什么选择余秋雨?因为余秋雨是上海的文化名人吗?上海文化名人很多,为什么选择余秋雨这个问题仍然解答不了。”
面对这一连串的问句,我们要不要反问一下,为什么不能是余秋雨呢?余秋雨不是公民中的一员吗?作为一个公民他不被相关法律规定的禁止条件排除在外他不能到某个公司入股吗?假如这个余秋雨是别人还要不要问为什么是他?上海徐家汇商城股份有限公司除余秋雨之外还有别的自然人股东,为什么不问问别人为什么是你?显然这几个疑问问的没有一点分量,问的没有一点价值,也问得比较无聊。
二、“难道余秋雨是控股股东的亲戚或者朋友吗?我们知道创业板上市时,有一些创业板上市公司的招股说明书,清清楚楚写明,之所以给予某些人低价的原始股,是因为此人为董事长的亲戚、朋友,难道说余秋雨也是因为是某某人的亲戚或者朋友,所以获得了持有原始股的特权。”
一些创业板上市公司,那么另一些呢?再说这些招股说明书也不是法律规定,难道每个公司都要将原始股给了亲戚、朋友不成。非国有股份有限公司给了亲戚、朋友还另当别论,如果包含国有成分的公司“给予某些人低价的原始股”是不是更应该说国有资产流失啊?
三、“余秋雨不是职工,是个自然人股东,更不是需要激励的公司高管,当然,余秋雨更加不像风投。”
我感觉这与余秋雨是否能成为原始股东一点关系都没有。
“徐家汇商城持股事件里面,我们看到这一切问题都没有得到解答,所以我认为不仅利益分配机制值得探讨,还涉嫌国有资产的流失。”
问了许多为什么?还是认为自己的问题都没得到解答,也就是说自己什么都弄不清,什么也弄不清就能得出“所以”吗?我认为还是得到了答案才讲“所以”的好。否则,拿什么证明余秋雨赚国有资产的便宜啊?上海徐家汇商城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该意向书百度可以搜到)载明:“转让价格系以有限公司截至2001年11月30日账面净资产值为基础,扣减约定由老股东享有的历年结余未分配利润7,307.15万元后的每股净产值209239元确定。”余秋雨的受让股权金额为82.50万元,受让价款是241.22万元。这能算国有资产流失吗?
四、“余秋雨持股八年,从报道来看,恐怕什么也没做。”“在八年里头,其实余秋雨只做了一件事情,就是他投资两百多万元人民币之后,就坐在家里等着增资扩股分红,摊薄成本,最终等到这个公司上市,再等一年以后股票解禁。”
其实这句话说得似乎有点草率。难道股东必须去参与管理经营或者到公司去任职去干点什么吗?他作为股东最重要的一点是他投了资,他持有股份,他就是股东。另外,《公司法》第三条规定:“
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即使余秋雨什么也没有做,但他的责任与公司同在。大家知道,权利与义务并存,盈利与亏损相伴,假如这个公司现在出现亏损频临破产,而不是像现在这样首发申请获得通过,是否有人会说余秋雨什么也没做,他是在苦等自己的投资打水漂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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