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赔我两千元
(2010-10-27 16:2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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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市政府赔我们的两千元,终于拿到手了,无论是否因为亚运期间怕出乱子才赔的,这结果都属于市民的胜利。
我在机场的老房子(去年起已经不常住了),经常停水停电,一会是电缆被挖断,一会又是水管爆了。。。。。总之理由多多。而停水停电的结果循环往复,前车之鉴从来没有成为后事之师。我们的小区居民苦不堪言,面对这事,投拆无门,即使有门也不能改变结果。平时停几小时或是一天半天,已经是家常便饭,居民们都麻木了。
更有甚者,这市政的水电在节假日(包括黄金周甚至是春节)或是高温期间,照停不误,这事已经达到了让居民愤怒的程度。
我当时就说,这样人为的停水停电,政府和相关部门应该给予居民赔偿才对。居民交水电费给供电局和自来水公司,应该等同于居民和这些公司签下了契约关系,居民不按期交水电费你有权停水停电,而你不是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停水停电,不应该赔偿给居民吗?但是我们的市政部门似乎还是习惯于高高在上的姿态,而我们的居民也习惯于忍辱负重的地位。
这次国庆期间又断水断电了,原因自然又是到处乱挖造成的,这事持续有十多天,电台、电视台报道了,居民投诉了,结果还是不了了之。
可这次居民们不干了,集体堵塞了机场路游行,要求市政府出面解决,赔偿居民的损失。在很容易引发群体恶性事件影响亚运期间安全的环境下,市政府终于出面,与居民代表商谈,这可是第一回啊。
我们的代表是好样的,要求马上查出停水停电原因,处罚肇事者,恢复水电供应,并且赔偿我们小区每户两千元的损失。
这次还真有效,市正府全都照办了,特别是每户两千元的费用,我们小区总计就需要几百万了,这决定不容易下。而那些市政施工公司,个个都是有来头的,也不是个善良的主啊,让他们掏钱可是不容易。也许今年这些公司都挣得盆满钵满了,几百万只是个小数。
拿到钱的时候,有些朋友问我,你现在都不在这住了,还好意思拿啊?
我说,我凭什么不好意思拿啊?我在这住了十多年,那无数的停水停电的损失怎样计算啊?
无论如何,这属于居民的胜利,有了这一次,解决同属事件就有了参照,我真心希望,这不只是一次特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