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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了9200元的种粮直补款要犯法?

(2009-11-26 10:40:57)
标签:

法律

种粮直补

贪污犯罪

小偷

林则徐

杂谈

领了9200元的种粮直补款要犯法?在天涯社区上看到一个镇政府农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发的贴子,说自己因为领取9200元粮食直补款被判有期徒刑一年半缓刑一年半。该人不服,上诉,结果二审维持原判。然该人仍不服,遂到天涯发贴。大仙看过,心中难以平静,很想对这位兄弟说说心理话:

兄弟,你可能觉得自己很冤,很委屈,认为9200元只是一个小数字,认为别人都在这样干,比如你们附近的几个镇的都是如此。在你眼中,检察院是为了突出自己的业绩而才抓的人,才会在法院一审判你等免予处罚时抗诉。其实,你错了。

首先,你可能还没有弄明白什么叫粮食直补款。粮食直补款是国家从2004年开始,为保护种粮农民利益,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而建立的对农民的直接补贴制度。可以说,这项制度从建立以来,就受到了全国人民特别是八亿农民的坚决拥护,对促进农民种粮积极性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然而,自从该制度建立以来,以挤占、挪用甚至于侵吞粮食直补款为主要手段的坑农、害农、损农的事件不断发生,激起了广大农民的极度愤慨,也严重损害了甚至是践踏了中央的利民政策。你在领这9200元时就没有想过这是粮食直补款?这钱是发给种粮的农民的你难道不知道?你说你只是办公室负责打字复印的人员,那么你就更应当知道国家的政策。因为既然你是打字员,那么那些贯彻中央政策的文件就是你打印出来的。再说,粮食直补已经实行这么多年了,任何一个农民都知道,你难道说你不知道?这个时候你能用自己的官僚作风来为自己辨白?再说,你仅仅只是一个打字员,那你凭什么领9200元钱?你可知道你的行为所造成的严重损失远非9200元所能挽回。因为你所造成的损失不仅仅是钱,更是民心。你这种行为不被打击,天理何容?公理何在?

你还抱怨别的镇同样行为没有受到处理,这一点我真的感到遗憾。因为我不是检察官,也没有参与这个事情的调查处理,我不敢枉言,但我可以给你讲一个故事,或许你能从中体会什么:

法官:知道你为什么被判刑吗?
    小偷:因为盗窃。
    法官:错。
    小偷:(惊讶)难道还会有其它原因?
    法官:你是因为盗窃被捉获了。

是的,每一个小偷都会抱怨,盗窃的人那么多,为什么就我一人判刑?每一个贪污犯罪的人员都是这样想:别人比我贪得更多,为什么就我被处理了?其实答案如前面所言。因为你被查获了。这个查获,不仅仅是有客观事实,还要有足够的证据来支撑。否则还处理不了。当然,是否处理还有其它方面的原因,记得电影《鸦片战争》中有这样一个情节:林则徐上任时,被誉为晚清爱国民将的关天培将军对林则徐说军队如何腐败,并将军队人员的受贿名册给林则徐看。林则徐边看边摇头叹气:“关天培啊关天培,三两银子你也给我记在帐上,你要我将广东的官员都杀完吗?”说吧,林则徐将那册子放到火堆上烧了。
    所以,我们必须明白,我们这个社会,不可能将所有贪污受贿的人员一网打尽,如果那样的话谁来干工作。我们唯一能做的工作就是杀鸡吓猴,抓一些贪污受贿人员,通过各种不同的方式予以处理。有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有的给予司法处理。当然前提是“什么问题突出就整治什么问题”。
    对于粮食直补款予以私分问题,可以说是影响极坏,性质极其严重。这个钱也敢吃,那当然是胆子太大了。
    从兄弟对整个事件的描述来看,有三点是可以肯定的:一是兄弟明知或者应当知道私分的那9200元是粮食直补款;二是兄弟并不熟悉我国的法律,特别是刑法关于贪污犯罪的定性,以为虚列直补款予以私分不是犯罪,以为退赃就可以免罪,而事实上就是贪污,退赃只是量刑情节问题,不影响定性问题;三是法院的二审判决体现了对楼主的宽大。毕竟是缓刑而不是实刑。当然这缘于兄弟的积极退赃,没有给国家造成实际损失,否则会被关进监狱。
    至于兄弟提到的分管镇长、办公室主任也领了钱没有被追刑的问题,建议兄弟向有关机关反映。
    “手莫伸,伸手必被捉。”不该自己的永远别去磁。

最后忠告兄弟:我们大可不必去抱怨别人,毕竟,路是自己走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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