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网络商品交易管理暂行办法》颁布谈开去
(2010-01-23 01:3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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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Sneaker |
昨天上午,一则QQ后弹新闻引起了我的注意,“《网络商品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将出台”。说实在的,自从走出大学校门,扔掉那些如板砖一样的法学书籍以后,我很少去关注我国的立法进程了。但这则消息却没有让我直接跳过,于是,Google之,找到了这则条例的全文以及相关的报道,在粗略的阅读之后,就其主要内容以及与其相关的运动商品网络销售简单谈一谈个人的想法:
首先,我们可以将时间回拨到去年的7月。国家工商局宣布,将网络购物纳入其监管范围,并确定了所谓“以网管网”的原则,所辖范围内市场主体开办的购物网站将会全部建立档案,并采用技术手段进行搜索、监管。同时也拟就了《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
而这一举动完全是建立在2009年中国电子商务迅猛增长的基础上的,拒不完全统计2009年电子商务网站的交易总量为2008年的2倍以上,电子商务网站数量达到了1.56万家,访客量同比增长61.29%,其中B2C站点数保持着持续增长,访客量达到了2.46亿。
可以说,近年来全球性的经济危机造就了如今电子商务的神话,国内网络建设的完善以及消费者互联网使用习惯的成熟也是其飞速发展的重要因素。数据表明,半数以上的企业搭建了B2B、B2C类型的电子商务网站。在消费领域,中国网络购物交易额在2009年占到了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2%以上。电子商务在国民经济中的影响也越来越大。
同年11月,商务部发布了《关于加快流通领域电子商务发展的意见》,明确了未来政府部门对电子商务的引导、扶持措施。而这两部文件则是如今《网络商品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的前奏。
今年1月10日,河南省工商局宣布,今年将把网络商品交易以及有关服务行为纳入监管范围,成为了全国第一个将网络购物纳入工商行政管辖的省份。
目前来讲,网络购物存在三方面的问题:一是产品本身与广告宣传不符,部分商家夸大宣传,消费者实际购买商品与宣传相差甚远;二是网商不肯承担“三包”责任,消费者退货换货时遭遇困难;三是网络购物不开具发票,造成纠纷难解决。而网络商家绝大多数都是是自由个体,没有进行注册登记,也没有规定的工商部门是主管部门,遇到消费纠纷时,会涉及到异地维权的问题,而消协也只能从中调解,工商部门也没有强制手段进行管理。而针对这些问题,该条款针对这些问题进行了详细的规范,约束了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并且保护网上企业和消费者交易行为,从而推动网上商品交易的健康发展。
而在读了这短短的四十三条条文以后,绝大多数人都会注意到这几条:
第七条:......通过网络从事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自然人,应当向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的经营者申请实名注册;具备登记注册条件的,应当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注册......
第十六条:......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的经营者应当对申请进入网络交易平台进行交易的经营者的经营资格进行审查,建立注册档案并定期核实更新......
也就是说,在今年三月这项“办法”实施以后,个人开网店都将实行实名制注册,一些大的卖家还将需要到工商管理部门进行注册,简单点说,这些所谓的大卖家也要开始依法纳税了。根据我国现行税务法,经营型企业要缴纳17%的增值税,而仅是从事买进卖出的普通商家的税额也要4%,如果这个“办法”最终执行,那么将会对绝大多数微利经营的网络卖家是一个很大的打击。与此同时,从中产生的成本最终也肯定将转嫁到消费者身上,也就是说,我们在今后进行网络购物时,很可能将不会再享受到绝对低廉的价格了。
OK,说说重点吧,可能绝大多数在论坛混的网友都有过网购球鞋或者其他运动商品的经历,而渠道无非是三种,一种是正规的球鞋购物网站,如好乐买、名鞋库、卡路里、乃至我们的鞋购网;二是淘宝上的一些专业球鞋卖家,如早已声名在外的哈里路亚、bebe8、成都42等等;三就是新新、HC、以及环球的论坛交易区。可以说,网购的目的无非是为了买到价格更便宜、种类更丰富的产品,用我们圈子的行话来讲就是“白菜”。诚然,拣“白菜”的消费心理人皆有之,但随之而来的就是购物风险的存在。在去年年末、今年年初,在HC的交易区连续爆出所谓“太极门”、“天足门”事件,加之众多厂货的横行,顿时使得整个圈内风声鹤唳。而在这其间,很多卖家在“案发”后所表现出的态度实在难以让人恭维。即使是一些老牌的正品卖家也由于竞争激烈,利润微薄,而不得不打在网店首页打出“网络销售,不提供三包”的字样。
于是我们不得不发出这样的疑问,到底谁来保护我们Sneaker消费者的权益呢?是靠淘宝近乎弱智的监管体系?论坛的管理者?还是那些火眼金睛、鉴标如神的版主、大虾?不不,这一切显然只是在我们这个小圈子内起作用,事实上,还有更多的一些对这个圈子不甚了解,但又有这方面需求的消费者们的权益需要去保障。这个“办法”的实施,虽然在一定程度上会增加商家的成本,将使得“白菜”难寻,但换个角度来想想,在此期间,规模较小,售前售后服务较差的中小卖家定将会在这场洗牌当中被慢慢淘汰,而规模较大的正规卖家也将慢慢走向正规化经营的道路,从长远看来,这对于中国的Sneaker市场以及消费者来说,也未尝不是一件好事。到那时,也许,每个消费者在淘宝买鞋时不会有丝毫的担心,而不是先将“莆田”的字样过滤掉;也许,每个消费者在网购回鞋子以后,都会毫无顾忌得得穿去球场,而不是先去拍照验标;也许,每个消费者在买鞋时都会安安心心的享受三包,而不会和卖家因为售后问题吵得不可开交......如果在未来真的会如此,相信我们今天的付出还是值得的。
相比起整个网络消费购物来讲,Sneaker毕竟是“小众”群体,就像木玛乐队的主场木玛曾经说过的一样:“我们是小众,我们习惯小声说话。”但这并不意味着我们不会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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