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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夕情人节 追忆初恋
(2006-08-01 16:56:08)
昨天是七夕,咱们中国的情人节,打开博客,看见胡茵梦阿姨尚且追忆她十九岁时把“第一次”献给了老外(我们的文章题目排在一起,不看都不行)。大感惭愧。博客写了一星期,还从来没有涉及过情色话题,这种暧昧的节日,还是该香艳一点,方配得上这迷离的氛围。
老夫聊发少年狂。我也来追忆追忆“初恋”。
遥想老汪当年,约摸十来岁,一天去到同学家玩,看见了她俊朗清秀,唇红齿白的弟弟。惭愧我小小年纪,已沦为“好色之徒”,一时间心如撞鹿,想:这个男孩子真好看!
于是走动她家的次数日渐频繁起来,连带着和她都成为了莫逆之交。当然,每次玩耍都少不了她弟弟,大家一起荡秋千,滑滑梯,有点两小无猜,青梅竹马的意思。
就这样上了初中。
初中与小学的氛围大不相同,十一二岁,情窦初开。一时间春风起兮,好些男同学女同学开始眉目传情,面色微妙。
有一天,坐在我边上的男同学突然神神秘秘地扔给我一张小纸条,我先是一喜:终于有男生给我递纸条了!继而陷入深深的失望:这男生长得实在是太丑了!非但丑,还是全班最调皮捣蛋,学习最差的男生!
我悻悻地打开纸条,只见上面写着:XXXlike你,问你like不like他?
哎呀!XXX正是那个成天和我疯玩嘻闹的他!我又惊又喜又大感安慰,原来追求我的不是这丑家伙,是俊眉俏眼的那个他!
不记得怎么来回交涉,反正我肯定说了也likeXXX,于是约定要“正式见面”,私定终生。
那天我特意穿了一条姐姐的裤子,不知为何我固执地认为姐姐的裤子比我的成熟好看。想到自己马上就是“有主”的人了,我心里有点欣喜又有点伤悲,脸上的表情也变得老成持重,连步伐都变得矜持起来,有了几分淑女的味道。
搞笑的是,那天正巧是“六一儿童节”,选择这个日子,一是因为儿童节我们放假,二是这天进公园不要钱。
我们面露天真无邪的笑容,蹦蹦跳跳大摇大摆地走进公园,守门的阿姨慈爱地看着我们,哪里知道这两个家伙人小鬼大,趁了儿童节的东风,竟是要免费溜进公园“私定终生”呢?
那个长相困难的男生一直跟着我们,一副当家人的派头,窜上跳下,兴致勃勃。他显出经验老到的模样,张罗着让我们各写了一张纸条,上书:汪洋爱XXX,海枯石烂永不变心!他那张亦如法炮制,名字颠了个儿,然后双方互换了纸条。就算大功告成。
晚上回到家,想起此事忽觉心惊肉跳,完了!我怎么昏了头,竟做出此等大逆不道,有伤风化之事?妈妈知道了肯定会打死我的!我是那种不做贼也心虚的人,当即就想匍匐到我妈脚下,痛哭流涕,深刻忏悔。然后再想起他的面容,只觉丑陋非凡,令人发指。少年的我很奇怪,好好的一个人,只要别人一说喜欢我,或者是我认为自己喜欢人家,立即就会觉得这人面目可憎,想想都感觉恶心!
我后悔不迭,痛心疾首。第二天上课直跑神,就想着怎么样把纸条要回来。白纸黑字,铁证如山啊!
放学后,我在校门口等住他,把他写的小纸条递还给他,期期艾艾地想找出点理由来要回我的那张,岂料不等我开口,他已手忙脚乱地从书包里翻出我的小纸条,迅速地扔给我,然后像一只被猎人追赶的兔子,慌慌张张地跑了!
敢情人同此心,这家伙昨晚也不知如何后悔来着!我刷刷把纸条撕得粉碎,自认从此死无对证,长吁出一口气。
从前我们经常厮混在一块儿玩儿,此后却做贼心虚,非但彼此再不理睬,连在学校撞上也面色严肃,作不认识状。
岂料有一天那个“媒人”眉飞色舞地把我们“恋爱”经过添油加醋地在学校广为传播。这下完了!我和他成为年级里的重点嘲弄对象。因为我叫“汪洋”,他就荣获了一个雅号叫“大海”。只要有我们共同出现的场合,比如说做课间操或是集体活动,他们班和我班的男生就会哄笑,有节奏地呼喊:汪洋!那边立即默契地回应:大海!汪洋!大海!汪洋!大海!喊声此起彼伏,蔚为大观。
说来让人不信,此种状况竟断断续续坚持了六年!贯穿了我初中和高中生涯的始终(不幸的是他一直和我同校同级不同班)。想想我们是多么地娱乐了大众啊!到后来我几乎恼羞成怒,觉得他长得越来越丑了!我在日记本里仰天长叹:天哪!我一共就谈过半天的“恋爱”,何以就此坏了名节?冤枉!冤枉!真是一失足成千古恨哪!
由于此事件传播甚广,所有男生都认为我是“有主”的人,整个中学时代再没有男同学追求过我,以至于名义上丰富多彩,实则感情生活空白,恋爱经历乏善可陈。
这就是历时半天的“初恋”带给我的巨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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