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是表示被动的介词
(2009-04-16 02:1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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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词下九《孔雀东南飞》兰芝相字用法见字用法被动杂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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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见”字的用法,说法很多,而且争得你死我活。在我看来,除了表示“看见”这个基本义、通假“现”字这两种用法以外,最简单的用法就是:表示被动的介词。
以《孔雀东南飞》为例,“见”字表示被动有两种情况:一是泛称被动,也就是任何叙事主体都可以使用的被动;二是特称被动,在这里特指第一人称“我”(也许还有“我们”?)所使用的被动。
第一种情况,如“府吏再拜还……转头向户里,渐见愁煎迫”。这里的“见”,就是“被”的意思,谁都可以用,哪个人称都可以用,在这里是被“府吏”用了。在这种情况下,有时候“见”还跟“于”组成“见……于……”的固定结构来表示被动,不仅表示了被动,而且用“于”引出了“动”的施事者。比如“渐见愁煎迫”这个句子,就可以变形为“渐见煎迫于愁”。这种情况比较常见,也比较好理解,就不多说啦。
第二种情况,是这篇短文要着重指出的,“见”专指第一人称所使用的被动;换种说法,就是“我”受到对方的行为。在《孔雀东南飞》里,有两处这样的例子:“君既若见录”、“府吏见丁宁”。这两句话都是兰芝说的,含糊地翻译起来就是“你既然这样记挂我”、“府吏叮咛我”(因此有所谓专家干脆说“见”=“我”,连词性都敢换掉,真是恬不知耻啊),精确地翻译起来应该是“我既然这样被你记挂(兰芝既若见君录)”、“我被府吏叮咛过(兰芝见府吏叮咛)”。
如果这么说还没说清楚,就用另一个词来与它作个比较吧。我们知道“相”这个词有一种用法,表示“一方对另一方的行为”。这里的两方,可以是任何两个对象,只要不是同一个对象都可以。而“见”字的特称被动用法相当于“相”字的这种用法中的一个特殊类型,专指“一方对我的行为”。顺便一说:即使对于“相”这个词,有些专家也大言不惭地说:这不就是个代词么?让它等于你我他她它好了。真是要命。
有一点需要指出:只有表示“我”受到对方的行为这种被动情形才用“见”,而在对方对“我”的主动行为(也就是“我”的被动意味不明显)的情况下则还是用“相”,比如“便可白公姥,及时相遣归”(你就告诉婆婆,让她早点把我休回去吧)、“时时为安慰,久久莫相忘”(时时把这些东西作为安慰吧,你永远不要忘记我)、“初七及下九,嬉戏莫相忘”(初七和下九的日子,你快乐玩耍的时候别忘了我)等等。
“见”字出现这种用法的时候,还有一个现象:“我”的被动对象以第二人称“你”为多,第三人称“他”就比较罕见。如“见察”(希望受到您的审察)、“见恕”(希望受到您的宽恕)、“见谅”(希望受到您的原谅)等,多是用在第二人称上。
无论如何,对“见”字的用法总得尽量说明白一些。记得以前某版高中课本,在这一课里对“见”字的解释是:“见字用法,如见察、见恕等。”此外别无一语,不禁令人莞尔。
写到中间的时候有个疑问:如果“见”是个介词,那么“相”是不是介词呢?又觉得有点像副词。怎么办?请教于大方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