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残疾人参与社会实现就业的另类思考
(2018-03-19 15:41:05)分类: 中华传统道德文化学习 |
近几天关注两会,看到有代表提出“允许残疾人机动车运营”,很多人投赞成票。但我表示不赞成。在我们汕头这个城市,残疾人可以考机动车证,开机动车,但不允许上路运营,只能为自己提供出行方便。为的是交通安全的问题,也跟我们现在所提倡的“预防残疾”挂上钩。如果放开让残疾人在运营机动车上实现就业,泛滥了的话,无利于整个城市的交通与交通安全管理。
从残疾人的就业上考虑,确实也存在残疾人的残疾类别与级数还有受教育受培训的程度影响了他们选择到适合自己的工作的因素,它同时也影响了企业在用残疾人上的实用性,难免流于形式。但我们应该看到残疾人本身存在的实际情况,而不能处处只想让他们跟正常人一样参与社会就业竞争,而忽略了各方面的配套还不足,还有很多需要补足的短板。
如,“残疾人就业方面”,除了有能力自主创业的个别少数,大多数人因为是重度残疾人,便很难实现创业与就业,这注定了他们大多数人必须得到政府的福利补贴与社会的多多关照,也注定了他们必须也只能是去做些比较轻的工作,除非我们的残疾人教育事业能使残疾人中也能出象霍金与个别通过体育训练脱颖而出的残疾人那样受到好的教育与待遇的人才,或者我们的国家已能够让我们的残疾人普遍受到很好的教育,他们大多数通过学习,也能够靠自己的智力去克服自身的不足创造美好生活。但,那也是极少数,因为我们中国的残疾人,有百分之八十以上是重度残疾,这些人,除却了部分是听力言语的重度残疾尚不影响行动就业机率较强之外,其他大部分都是只能靠政府和社会来支助与给养的。他们参与社会的机会微乎其微。所以最好的保障他们的权益的方式,只能是给他们生活补贴,使他们每月有零用,有能保障他们生活的收入,免了他们生存的后顾之忧。
至于“参与社会生活”,我觉得除了从康园与康复中心,托养中心,残疾人活动中心这些机构提供让他们有归属于某个组织,参与组织生活的归属感外,就是构筑一些社会文体协会,发挥他们中间有文体能力的,让他们通过残疾人艺术团,体育协会与组织,社会慈爱文娱机构等等,来力所能及地奉献他们的萤火之光,汇入社会大流,也就是通过对残疾人的能力分析,因材制宜,让他们有文艺才华的,就去唱歌表演艺术,有体育才华的,就去参加各类运动活动为自己创造有利条件,把自己的生存结合在文化与文明机制当中去,社会文艺活动及相关组织也及时为他们提供相关的平台,给他们创造归属感,参与感。而没有文体才华的,则根据他们的残疾类别级别分散到各个康园,康复中心,特教中心,托养中心等等相关的可以让残疾人参与社会的组织中去,给他们创造在一起交流,做手工作业,一起活动的条件,实现他们也想有朋友,也想有组织归属感的愿望并从中得到满足感幸福感。这才是更贴合于我们整个社会的管理要求的。
残疾人毕竟和我们正常人还是有所不同,必须正视这个实际问题。我们除了作好残疾预防与残疾人的教育和文化提升外,真正的让他们实现就业,只能是结合社会各界能力给他们创造有归属于组织的社会平台,并结合每月发放补助金,使他们在相关组织平台的活动与交流中,实现参与社会的机会,而不是单一地想他们跟我们正常人一样实现跟正常人一样的就业。或者,光找出一些人来培训,却没了下文!
残疾人事业需要用心去经营,我们了解残疾人的需求的同时,也要想想怎么样去创新地为他们创造参与社会的环境,就业是一个方式,但也不仅仅是就业这一个方式,当就业的方式呈现小方面的可实行性时,不妨可以多渠道想想,只要用心,没有解决不了的。就怕你总是嫌残疾人要补助,嫌他们有残疾,瞧不起他们,没为他们设身处地地想!实在,他们中大多数人,还是不可能象我们正常人一样的。再说,我们正常人,也在向往着按需分配的美好时光!--让我们携着残疾人,向这个美好的目标一步步踏实地走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