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威一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信托资金管理报告
(2008-07-06 17:3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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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 |
同威一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信托资金管理报告
2008年3月26日---6月25日
尊敬的受益人:
根据同威一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项下全体委托人与我公司签订的《同威一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资金信托合同》,您系本信托的受益人,我公司系本信托的受托人。我公司作为受托人,始终坚持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原则,忠实地为您管理、运用及处分信托财产。现将2008年3月26日至2008年6月25日本信托财产的管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信托概况
(一)信托名称
同威一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二)信托当事人
1、信托委托人
同威一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下全体委托人。
2、信托受托人
新华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3、信托受益人
同威一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下全体受益人。
(三)信托生效日:2007年3月26日。
(四)信托期限
2008年3月26日至2011年3月25日。
(五)信托资金总额:27370万元。
(六)信托资金专用账户情况
1、账户名称:新华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2、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和平支行
3、银行账号:338070100100065705
(七)信托资金托管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八)投资管理人:深圳市同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九)信托类型
本信托为委托人指定用途,并由受托人以集合方式管理、运用和处分信托财产的资金信托。
(十)信托目的
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自愿将其合法拥有的资金委托给受托人集合管理,由受托人进行符合监管政策的管理,在对投资管理人的投资建议进行合规性审核的基础上,按该投资建议将信托资金投资于稳定成长、预计1-2年内可以申请公开发行上市的拟上市企业股权,并在资金闲置时,参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政权交易所新股申购、购买货币基金和银行存款,以获得股权增值收益、利息等信托投资的收益并分配给受益人。
二、信托资产净值变化
表一:信托财产净值变化一览表
|
信托资产总额(元) |
276,619,741.35 |
|
信托资产涨幅(%) |
1.07 |
|
信托单位净值(每个信托单位对应¥1万元) |
10106.68元/信托单位 |
|
信托单位净值涨幅(%/季度) |
1.07 |
三、报告期间操作情况
本信托报告期间,根据投资管理人的建议及投资决策委员会意见,经过全体委托人一致同意,增加了可以投资股票二级市场的投资范围,并向监管部门进行了报备。同时增加了投资短期国债的投资范围。参与了金钼股份、濮耐股份、紫金矿业、江南化工、奥特迅、合兴包装、鸿博股份、科大讯飞、奥维通讯、启明信息、天威视迅、威华股份、九阳股份、通产丽星新股的申购及国债回购GC001、GC007的交易,还参与了投资股票二级市场的操作。
表二:信托资金运用组合比例情况
(截止到2008年6月25日)
|
项目 |
报告日市值(元) |
资产比例(%) |
|
1、资产—股票类 |
131,612,945.80 |
47.58 |
|
2、资产—其他资产类 |
145,006,795.55 |
52.42 |
|
合计 |
276,619,741.35 |
100 |
四、股权投资进展情况
多家公司股权投资事宜都在正常洽谈推进中,耐心等待入股条件和时机成熟。
五、2008年第三季度操作计划
1、股权投资:正常推进股权投资谈判事宜,坚持以合理价格和交易条款进行投资;
2、二级市场:已建仓位持有,如果上证指数跌至2500点左右,计划增加二级市场投资份额;如果没有跌至2500点左右,保持目前仓位。
六、信托收益及分配情况
根据信托文件关于信托收益计算及分配的相关约定:本信托在满三年或终止后十个工作日内,受托人向受益人分配信托收益和信托财产。
本报告期无信托收益分配事项。
七、重大事项说明
(一)信托(执行)经理变更情况:
无。
(二)信托资金运用重大变动情况:
2008年4月1日,根据投资管理人的建议及投资决策委员会意见,建议增加可以投资股票二级市场的投资范围,4月25日经过全体委托人一致同意,并向监管部门进行了报备。5月10日开始同威一号可投资二级市场。
增加了投资短期国债的投资范围。
(三)涉及诉讼或损害信托财产、委托人或受益人利益的情况:
无。
(四)信托合同及文件规定的其他事项:
无。
八、声明
本信托受托人新华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愿就本报告书中所载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负责。本报告书中的内容由受托人负责解释。
信托(执行)经理:李艳华
新华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二○○八年六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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