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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两天,以《第一时间》为首的一些媒体,热议上海邮政部门新近推出的“金榜题名”邮票。
这是上海邮政在高考后推出的一个商业产品。凡是高考上了分数线的考生,都可以花几百元钱为自己出一套个性邮票,美其名曰“金榜题名”邮票。为了名符其实,相关部门特别规定:没有达到分数线的考生没有资格定制这种邮票,花钱也不行。
几乎所有的媒体都对此贬多褒少,基本持批评态度,认为上海邮政此举实属无聊。
对此,我的看法是:这个金榜题名邮票,本来是一个很好的创意,但被最后那个规定给画蛇添足了,使得一个很好的策划走了样。
试想,如果没有那个“不上线考生不得办理”的规定,金榜题名邮票,对于上线的考生而言,本来是一套很好的纪念品。至于未上线考生,估计也多半没有心情去花钱定制这种主题的邮票。所以,如果没有最后那条规定,就是一个皆大欢喜的结局。说不定还能在年度营销案例中得到提名呢。
但是,这一切美好都因为那个硬性规定变味了。
这条规定,本身没有价值,如上所述,未上线考生,本来多数人就不会来定制这种邮票。你又何必规定呢?!
反而,这样一个规定,在伤害了落榜考生的同时,也使得来定制邮票的上线考生明显背上了炫耀式消费――甚至是“把自己的快乐建立在他人痛苦上”的心理包袱,即使想花这个钱,也不敢了。
这不是自讨没趣吗?
为什么会有这样的结果呢?
我认为,这充分反映出有关部门和有关策划人的不专业。任何一个商业产品的推出,都必须事先考虑目标受众的评价和心理感受,不能一厢情愿的盲目乐观。否则就是InHouse的创意,一经推出,必然失败。
在市场经济下,我们的国企们依靠政策优势获利,仿佛活在温室里,现在一旦面向市场,随便一个动作就暴露出了专业能力的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