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徒莎吗?”“是我。”这是我的工作电话,必须二十四小时开机。我不明白,这个陌生人如何得到的号码。已经是午夜一点,我还在梦乡徜徉的时刻。“我劝你,赶紧离开林志远。”“什么?”听到林志远的名字,我整个人都懵了。“你是谁?”“他还在我的床上。”“喂!”通话即时中断。
我在做梦吗?不是,手机还有来电显示。两个月前,林志远不是我的谁。两个月后,林志远是我的男朋友。他是我喜欢的类型,而且很有上进心。虽然只是小小的部门经理,却很努力的争取业绩。像我们这种来自异乡的打工一族,广告牌掉下来能够砸死十来八个。但我就是喜欢他,越来越没有道理。
我的公司在十一层,他的公司在十七层。本来,认识也是极其偶然的机会。电梯突然故障,停在第七层不上不下。电梯里,只有三个人。我,林志远还有谢晓君。谢晓君有恐惧症,在电梯里又叫又跳。甚至,伴有抽搐的现象。我和林志远连哄带骗,她才安静下来。我觉得,这个男人真是足够的细心。
于是,我们交换了电话号码。尝试着慢慢接触,慢慢喜欢。两个月,说长不长、说短不短。我们的情感一日千里,很快的确定男女关系。他三番四次的催我:“咱们,住一起吧!彼此有个照应,好吗?”我没有立即答应,毕竟我还是处女。同居,也就意味着同床而睡。我,没有完完全全的心理准备。
据说,十三层的某经理——离婚女人王丹丹,对林志远颇感兴趣。她还不要脸的跑去十七层找林志远,主动提出约会。林志远以“我有女朋友”为理由,婉转拒绝了她。这回,我倒是没有任何理由拒绝林志远。同居就同居吧,女人总有自己的第一次。林志远是好归宿,错过了这个村就没有这个店。
同居不到一个星期,林志远就和别的女人交往了吗?那个女人,会是王丹丹吗?很快的,我接到了彩信——林志远睡得死猪似的,床头挂着的艺术照。那人,不正是王丹丹吗?林志远,你太过分了!原来,男人都是朝秦暮楚的动物。得到了这个女人,还要得到那个女人。美其名曰风流,其实就是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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