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图:Pluto
文/飘雨桐
在写《我留学生遭色情男星肢解辱尸情何以堪》之前,我在天涯看完相关的几十页帖子。甚至,百度得来的所有图片都没有放过。写完这篇文字之后,意外得到相关视频的地址链接。看着林俊赤身裸体地躺在床上,手脚被困、动弹困难。直至最后,被马尼奥塔分尸奸尸吃尸……满脑子的血腥与暴力。
这是多么残忍的画面,将人杀死还要糟蹋身体。人死为大,总而言之是一了百了。林俊犯了什么十恶不赦的罪过,以致于死无全尸?看到朋友对林俊的回忆,更是莫名心酸。明(音译)说:“他从来没有伤害过任何人,我不明白为什么有人要害他。”哥哥也曾说过:我一生人无做坏事,为何会这样?
小土豆写下催人泪下的《天堂里没有血腥---纪念好友林俊》,想顶的顶不了。第一次出现如此奇怪的现象:页面一直加载,评论看不见、顶也无法显示。博文内容大体分为三部分,一是警察方面的;二是林俊父母方面的;三是同志方面的。与我的博文结构,有着惊人的类似。再一次,感到莫名震撼。
物是人非事事休,没有什么比阴阳相隔更为痛苦的事情。你根本没有机会,对死去的那个人再说什么再做什么。林俊老老实实呆在国内,恐怕就能避免杀身之祸了。悲剧是否注定上演? 悲剧有两层含义:一是美好的事物被摧毁;二是外部强加给你苦难之时,你用自己的悲剧性格实现了这个苦难。
有网友将小土豆在博文里的话写成评论:林俊的性取向,我们也早就怀疑过。但是都是朋友既然知道,也没有必要直接表明,这也是尊重他人的隐私和人权。也许同性恋在国内很难被人接受,但是接受不接受这是个人的看法,不要把同性恋当作一种丑陋的人种看待。大家都有自己的喜好,自己的尊严。
我的说法极其含蓄:马尼奥塔并非籍籍无名,稍有警觉意识上网查查总该不至于一无所获。他从不掩饰自己是双性恋、虐待狂,受害人为何不及早远离?就算两人不是传说中的情侣关系,中国留学生与外国色情男星也能成为泛泛之交——实在不知,如何理解。哪怕林俊就是同志,难道应该惨遭虐杀吗?
林俊的微博,我翻看了一遍。无论照片还是文字,“出卖”了他的性取向。不愿想象,林俊与马尼奥塔单独相处所为何事。同志、活该之类的字眼,也不是问题关键。都是人、都在爱,谁都没有权利剥夺幸福的权利。林俊为了寻找爱情来到国外,与色情男星结识然后被肢解——谁,实现了这个苦难?
国际刑警发出了全球通缉令,终于在前天(6月4日)将马尼奥塔追捕归案。当其时,他在德国柏林的一间酒吧看着关于自己的新闻。在被问到他是否是警方通缉的人时,他说:“是,我就是。”他不是很会教人“如何彻底人间蒸发”的吗?应了那句话:天网恢恢,疏而不漏。马尼奥塔,你也有今天!
加拿大没有死刑,也就是说马尼奥塔不会因为杀人而丧命。最多终身监禁,在监狱里好吃好睡。只要没有病死,他会活到七八十岁。如果鉴定为精神不正常,那就更加“情有可原”了。我们的中国同胞林俊,死得不可谓不冤枉!现在再说交友不慎,没有人提出反对意见吧?人啊,要提高警惕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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