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Pluto
文/飘雨桐
终于明白,什么叫“风中凌乱”。这个只在书本上出现的词语,在现实中赤裸裸的呈现。感觉,既可笑又可气。王晨使劲对我说对不起,可这事儿与他没有任何关系。原来,应该介意的还是会介意的。不管过去时、现在时,还是见不着影子的未来时。一念之差,导致这个滑稽可笑的局面。我,真后悔答应王晨出席。
陈芝麻、烂谷子,旧梦何须长相忆?王晨与我,本是情投意合的校园恋人。不少同学,都以为我们能够步入教堂、走进婚姻。曾经的我,也一厢情愿的如此认为。直至毕业,才发现彼此对将来缺乏一致的认识。身为独生女,父母不希望我离开本城。王晨雄心壮志,向往着南方更为辽阔的天空。异地恋?我没有把握。
三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的时间。换了几个男朋友,始终不太满意。有了比较,总觉得王晨是最好的。已经分手,我明白多想无益。所有联系方式没有变化,王晨若想回心转意——他知道,该怎么找到我。可惜,他一直石沉大海、音讯全无。好吧,只希望他是幸福的。只怪我们情深缘浅,相识相爱最后相离相弃。
那天傍晚,我在厨房忙着做饭。手机响了几下,很快就没了下文。或者是打错了,人家发现之后赶紧挂线。没有在意,继续忙乎。岂料,手机又响了起来。类似的情况,让我开始恼火:“玩嘢?”当我听到王晨的声音,有种再世为人的苍凉。“林曦如,你好吗?”“我很好,你呢?”“我结婚了,准备回来摆酒呢。”
“恭喜,恭喜。”除了这两个字,我还能说什么?男未娶、女未嫁,本来就是有无数种可能。情理之中,并非意料之外。“我希望,你能见证我的幸福。”“什么时候,恐怕到时不太方便吧?”“没事,那是我的心愿。你能满足我吗?最后一次?”参加前度的婚礼,那是很残忍的事情。唯有这样,才能彼此忘情吧?
我对当晚的着装,费劲了心思去琢磨。穿的太艳,显得喧宾夺主;穿的太素,显得难看寒碜。就这条连衣裙吧,鹅黄色的淡雅大方。当王晨介绍:“这是我的老同学,林曦如”的时候,我看出新娘明显的不悦之色。她不应该知道什么,难道有人在她面前说三道四?她刚来这座城市没两天,照理说别人没有这个机会。
喧闹的婚宴,按部就班的进行。一对新人给在座的亲朋好友敬酒。来到我所在的那桌,王晨与新娘他们已经喝下了至少三、四十杯。伴娘毫无作为,因为新娘非常勇敢的亲自上阵。还好,不算醉得东倒西歪。说话,还是有点含含糊糊。她见到我,突然像见鬼似的。眼睛瞪得老大老大,然后指着我问:“你是林曦如。”
“我是林曦如。”硬着头皮回答。新娘突然发飙,冲到我面前又拉又扯。场面一度混乱,我更是深受其害。不能还手,只可自卫。“你这个狐狸精,你想干什么?你想抢我的王晨吗?没门!”王晨准备拉着她走开,她冲着王晨大叫:“你知道吗?有多少次,你把我当成了她。你抱着的人是我,却说着林曦如的名字。”
啊?原来还有这些花絮。在大家的复杂目光之下,我极其狼狈的离开。
新娘子啊,我比窦娥还要冤枉。我对王晨没有非分之想,你误会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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