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巢湖市亚父街道一名五十多岁的农妇因与同村一名六十多岁的老年男子同床后死亡。死者生前与男子二人一直存在不正当的男女关系。二者都有各自的家庭。男子经常在自家养殖的鱼塘旁临时搭建小屋内与农妇偷情。死前那天二人刚发生不正当关系,男子因临时决定去自家鱼塘巡逻下,回来后发现农妇已裸死于小屋内。死时农妇尚未来得及穿衣,死亡原因大概系突发心肌梗死导致死亡。老年男子立刻去农妇家找其子女送农妇去医院抢救,但患者早已死亡。后农妇儿子因索赔不成经常去男子家打闹,砸坏其家电相关物品。男子拒赔偿理由为是农妇自愿去其小屋发生不正当关系后死亡,没人强迫要求她去,他不应该承担赔偿责任。后案件被送至当地法院,近日法院宣判,男子被判无罪,给予道德上教育。农妇儿子被判赔偿男子家被打坏的物品损失费。
这个事件在当地产生了很大反响,村民一时间议论纷纷,很多人指责老年男子的不正当越轨行为,怒其作出这种不光彩有失颜面的事情,称其为老不尊。当然老年男子和其家人也在当地自感难堪和尴尬。案件当事人双方家庭关系也一落千丈,彼此视如仇敌。
案件虽已告一段落,但给人留下很深的思考。农妇儿子虽然做法有些过激,但其实行为在一定程度上还是可以理解的。老年男子虽在案件中并没有判其有罪,但在道德层面上,其还是应该被谴责的。即使农妇是自己主动去鱼塘后导致死亡,没人教唆她去,难道案件中老年男子就不应该承担一定责任吗?或许从这个事情背后我们应该看到,案件当事人同属于老年人,农村老人精神世界空虚,加之家庭不睦一些问题可能也是导致这个悲剧发生的真正原因,其实类似事情在农村并不少,比如以前还有发生过农村老人强奸幼女的真是事件,还有以前报纸上也有刊登过老年寻芳团集体嫖娼的报道。
杜绝此类事件再发生,首先必须从源头上解决问题,加强对农村思想和道德上的宣传,引导人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道德观和价值观。我们的国家和社会也应该承担起责任来,只有这样做才能真正有利于在全社会营造和谐的气氛,实现真正的物质和精神财富双丰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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