晌午时分,猪八戒正在酣睡,院子里海棠正艳,芭蕉抽出的嫩叶子新绿欲滴.
我拈了针线,坐在小轩窗下,给猪八戒绣肚兜,明黄的缎子上,粉红的莲花,淡青的莲叶.这是我最喜欢的花样,是跟金庸客栈的美人--月弯星疏学来的.她绣花可比我绣得好,不过她最擅长的还是用绣花针扎人家的太阳穴.她的师父就是东方不败,因此兵器都一样,而且师徒俩都怪怪的:男的不喜欢女的,只喜欢男的.女的不喜欢男的,只喜欢女的.
针有些钝了,我在头发间蹭了蹭,掩了嘴巴打了个呵欠,站起来,看了看院子里的景致.又对着菱花镜拢了拢鬓角.往脸上匀了匀胭脂.掸去裙子上的线头,拉了裙摆,把脚藏进去----脚没裹过,实在大,三十九号.难得我相公肯娶我.
其实也是多亏那时我反应快,在他看到我脚的瞬间,我把剑架在他的脖子上.因此他就没说啥.
这招是客栈的另外一个美女阿蒙教我的,当年她自己就是这样用了大刀,才把客栈大侠蝙蝠拉入帏帐的.不过据传闻,客栈蝙蝠当时也处于半推半就状态,不然以阿蒙的武功,要把蝙蝠剥个精光,连裤衩都不剩下,还是有一定难度的.
现在,我的剑早已经收入了厢房的樟木盒子里,夜行衣被老鼠咬破了洞,蒙汗药迷香石灰粉等等救命小装备也早已经过了保质期---自从嫁人生孩子,我就远离了原来那些行走江湖,快意恩仇的年代.也不用担心夜里睡觉被人砍去脑袋,走在路上被人撒石灰粉了.可是每当我看到年轻英俊的侠客,还是一样会流口水,这一点是没有办法的.跟是否行走江湖无关.
多亏了我那时候认清楚了形势,把自己嫁了.不然现在就象客栈蛐蛐那样,每天白天在桔子洲头看千帆,晚上在客栈柴房里啃馒头.写了情书都只好送给王小枪---其实她并不喜欢王小枪,只是因为王小枪这个人早年被人砍伤了手,成天手掌都摊开,放什么进去他都不会拒绝.
比如狐狸,就经常故意放了滚烫的烧饼到王小枪手里,然后等着王小枪跟他说:谢谢!
我看着镜子里的自己,倒是还不怎么老.就是近些年长胖了些,越来越象隔壁的地主婆了.其实管他是侠女,地主婆还是公主王妃,老了都是满脸褶子的老太太.没啥区别.会不会武功也不要紧.那时候牙口好才是最重要的,啃不动酱猪蹄就太难过了.
镜子里又出现了个人,女人.她悄悄的站我我身后.看着我.我回头.她对我笑起来.说:我是顾顾,是专门来找你的.
顾顾说话开门见山,她说她要带我回去,回到金庸客栈去.这次不是去做小丫鬟,是去做老板.
她说:难道你不记得那些日子了?难道你舍得离开你曾经那么熟悉的客栈?难道你看到客栈逐渐冷清你不在意?难道你忘记你住的房间外面,开着的一树桃花?
我的眼睛逐渐红了,我看着我眼前这个漂亮的女孩子,问:那么,有补贴没?
女孩子沉默了一下:没有......
我缓缓的道:我没时间啊.....
女孩子热切的说:不需要太多时间,你只需要坐在柜台里数铜板,给客人烫壶酒就可以了.厨房里的事情是醉鱼在打理,客房洒扫的人是独钓,拉皮条的是慕容....
我想到以前做老板的小号鲨鱼,她那么辛苦,甚至要在院子里浆洗客人的衣服被褥.而我,真的什么也不用干么?
女孩子看出来我的疑惑,她真诚的看着我,说:真的!
见我发呆,她又耐心的分析道:你看,你做饭难吃,洗菜都洗不干净,在厨房当然不行;客房里客人的行李物事多,你又爱偷东西,当然打扫也不行;最后么,以你目前的身材样貌,拉皮条自然是要不得的.....
我沉默无语.
女孩子见我默然,便欢喜道:那么我就当你答应了啊!我这就去叫人给你打扫出原来的房间,换了干净的被褥.你明天就回客栈来呀!
女孩子打了个驴车走了,我慢慢的走到厢房里,打开了门,走到那个樟木盒子前面,用袖子拭去厚厚的灰尘,打开,握紧了我的剑.
是的,我就要回到金庸客栈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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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回客栈出任版主,其实我自己是心虚的.因为我在网络混迹多年,从来没有在任何论坛担任过版主,因此根本不晓得版主是怎么做的.我知道当然不是删贴加精那么简单.而且以我的懒散性格来讲,更无从谈起能主动为客栈做点什么.
小号鲨鱼,客栈蝙蝠,阿蒙,清衫,归雁那批版主在的时候,也曾经为了客栈的再次辉煌而努力过.可是不晓得为什么,客栈还是日益冷清下去.也许正应了那句话:合久必分,分久必合.
客栈是不是能够再次热闹起来,不是取决于某一个人,是取决于那些曾经爱过它的人,是不是愿意回来.
我们能做的,也就是擦干净板凳,请大家都多来坐坐,多发帖子.客栈,其实很好玩.
写这篇东西,并非郑重其事,而是出于对客栈的尊敬和喜欢.毕竟在此之前,金庸客栈的版主位置上,曾经坐过那么多鼎鼎大名的屁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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