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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文华事件,应该引发的各种思考

(2008-01-11 17: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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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感空间

魏强毅

魏文华

制度

思考

情感

 

魏文华事件,应该引发的各种思考

 

魏强毅

 

魏文华的女儿魏珍9日含泪写给父亲的信上说:“就要过年了,我和妈妈一定要接您回家”。一场生命与政策的对决中,付出的代价似乎有点大。之前的孙志刚、肖志军等等,血的教训在一次又一次的敲打着我们沉睡的灵魂。在媒体的推动下,事件获得了政府部门的高度重视,但是如果没有闹得沸沸扬扬的话,这件事情又该如何处理呢?

 

曾经记得一个新闻报道,也是关于执法人员滥用职权的问题,在没有媒体的介入后,就用一笔不大不小的费用将其打发,并且涉案人员没有获得任何的处分。我相信,在很多没有被重视的案件中,百姓付出了代价甚至是生命,但是那些执法人员依旧会逍遥法外。为什么会这样?难道“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的教条已经过时了?

 

法制社会还没有完全得到推行的时候,我们不得不承认,中国社会在很大程度上依旧含有很多的“人治”因素。一个靠关系吃饭的年代,制度只是强者手中的“玩具”,而百姓往往要为此付出巨大的代价。在人民网上曾经看到如此的一篇评论“为什么总理签字成为了破案的关键”,它突出了一个问题。高层重视下的案件可以迎刃而解,而没有被重视的,或许就不了了之。甚至,根本就不会用心去破解案件。

 

从执法部门来说,他们也需要生活,所以面对一般百姓的案件,如果没有酬劳的话,破与不破都只是一件案件。在经济社会,金钱统领一切,人际关系掌握大局的环境下,任何东西都物化了。那些打人的城管,他们有没有考虑过,他们打的是一个人,他们的行为毁掉的是一个人的美好人生,一个家庭,甚至一个家族的未来。他们是否反省到,魏文华女儿、妻子、父母在未来的时间里该如何生活?人道,再一次被突出;人权,再一次被唤醒;生命,有一次的站在经济的对立面。

 

之前,我一直在说,中国男人缺乏狼性。不过,从群众的口中得知,“城管不是人,是狼”。凶残至此,何以言喻!但是,我也在反思,魏文华的见义勇为为何会变成“群欧”的对象?在场的那些群众呢?他们成为看客?为什么不制止一场悲剧的发生呢?这不得不说明了“见义勇为成为独立的英雄时代”。

 

群众自发组织的前来吊唁,“正义永存百姓泣拜”的花圈也在灵堂摆着,但是这些对于事情的发生有何作用?为什么他们不在现场伸手帮助那位“见义勇为”的好青年呢?在“各自只扫门前雪,休管他人瓦上霜”的时代,谁为“见义勇为”说话,谁来改变这个“独立英雄”的时代。

 

政府部门的默然、城管的凶残、百姓的愚昧、魏文华不具有“超人”的能力导致了此案的发生,算是偶然吗?我想绝对不是,城管与当地的百姓肯定也会经常发生类似的斗殴事件,只是这次魏文华比较倒霉,撞上了。如果没有魏文华的参与,或许死的就是其他的人。偶然中存在必然,这种必然就是社会人道主义的缺失。

 

如果当时的百姓可以一起拯救魏文华,他不会牺牲;如果城管队员有一定的人性,他同样不会死;如果政府部门能够合理执法,他依然不会死;如果魏文华当时没有经过那里,没有拍照,他同样不会死。为何发生几率如此渺茫的事件都要发生呢?那唯一能够说明的是,社会存在一种缺陷,不单单是政策,更多的是“人道主义”在经济的背后已经变得无能为力。

 

城管打人可能是杀鸡给猴看,让百姓知道他们的厉害,而让百姓退缩。他们这样做也是希望能够赚钱养家,现在回想起来,他们肯定也后悔。不过,事已至此,后悔也没有用。他们的行为毫无疑问得到了许多人的蔑视,而政府部门的高度重视,唯一的一点就是“不要让百姓对政府寒心”!

 

政府部门以为这样就可以平息众怒那就大错特错了,因为独有案件的解决,永远也无法挽回政府某些部门丑陋的形象。想要构建伟大的“和谐社会”,那就是从小事做起,想百姓之所想,为百姓之所为。如果不从根本上解决执法人员的“定位思想”,我看下次案件的发生也会在不久后发生。

 

执法为民,执法人员怎么定位呢,就应该遵照这句话。或许我们应该让那些拥有权力的人清醒一下,得告诉他们,他们不是百姓的上司,而应该是百姓的服务人员。执法人员的正确心态也应该从为百姓服务出发,而不是利用权力对百姓“颐指气使”!

 

水可载舟,亦可覆舟。政府部门要考虑自己的定位了,不要横眉冷对百姓;百姓也应该想想了,英雄不是一个人的时代,而是大家共同参与的时代;见义勇为的人也要考虑了,人固有一死,而以一人之力拯救芸芸众生,值了;家属也要考虑了,自豪来自与被别人牵挂,伟大来自与被别人崇拜,作为家属,应该去为已故的亲人骄傲、自豪!

 

真希望,此类事件,再也不要发生!

 

 

 

老魏写于病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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