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老之道——对话《黄帝四经》作者(上)
(2021-07-26 00:10:51)
——对话《黄帝四经》作者
引子
1973年在长沙马王堆三号汉墓出土的帛书《老子》乙本卷前有四部古佚书,学界一般称《黄老帛书》,就是《汉书·艺文志》中所说之《黄帝四经》,具体包括《经法》、《十六经》、《称》、《道原》四篇。黄老学派是道家的一个支派,该学派在西汉文帝、景帝时期达到高峰,两朝核心人物窦太后是黄老学说的最大支持者和最有力的实践者。黄老学说融道、法,兼采儒、墨、名家、阴阳家等成分,倾注全力研究人间成败、得失与祸福,从而形成自己独特的哲学、政治和军事思想体系。研究中国文化,不能不研究黄老学说。研究黄老学说,不能不研究《黄帝四经》。让我们走进《黄帝四经》和每本书的作者们。
一、法来源自于道
记者:
你们虽然是道家学派,但是,你们似乎特别重视法律和制度的作用。这是为什么?在你们的鼻祖老子那里,似乎看不得这一点。
《黄帝四经》作者:
你还真的对我们道家的学说作了认真的研究。在老子那里对道与法的关系,所论及的比较少。老子学说后来分化成两支,一支以庄子为代表。在庄子那里,更多的是强调人的精神自由,也很少谈到法律问题;而在我们这些黄老学派看来,现实的法律非常重要,必须认真研究。
记者:
难怪我们当代有很多学者说,黄老学派是引法入道。到了你们这些黄老学派那里,不再研究什么抽象的原理,而是更多地关注人间社会的治理。
《黄帝四经》作者:
也可以这么说。在我们道家学派看来,道是宇宙的本原,道是万物之源,道产生了万物。法律和制度是人间的一种现象,是人类的一种自我管理的工具。从逻辑上讲,法律和制度自然也来自于道。
记者:
在你们看来,法是一种什么样的东西?
《黄帝四经》作者:
在阐述法、法律概念之前,我问你一个问题,你当过木工没有?
记者:
小时候,我跟我的叔叔学过木工。
《黄帝四经》作者:
你既然学过木工,你就应该知道什么叫绳墨。
记者:
绳墨就是木工们拿来画直线用的一种工具。说的通俗点,就是拿一根绳子涂上墨水,把绳子两端拉直,用手轻轻地拉弹绳子,就会在木头上留下一条笔直的直线。这种工具就叫绳墨。
《黄帝四经》作者:
没错。法律就是人间决定是非、决定成败的那个标准,那个工具。这个东西表面上是君主或那些圣人制定出来的,但它从根本上来讲,它与宇宙的道是一起的。说到底,它来自于宇宙之道。既然法来自于宇宙之道,那么无论是那些君主,还是普通的百姓,都不能违背,都不能藐视法律的存在。
记者:
从理论上,应该如此。法律也是一种判断天下万物是否正确的标准。
《黄帝四经》作者:
没错。懂得了法律,就懂得了判断人间真理与错误的标准。你认识天下万物,头脑就会清晰,就不会迷惑。
记者:
我曾经对法律做过比较深入的研究。在近现代欧洲有一位法学家,他叫孟德斯鸠,他曾经把法律与自然界的规律联系在一起进行研究。我从一开始还不以为然,我一开始还认为法律仅仅是统治者制定出来的一种工具而已,它与自然界的规律没有什么关系。
《黄帝四经》作者:
你所讲的这位孟德斯鸠的看法,与我们的看法是一样的,或许与这位孟先生以前看过我们的著作有关。君子所见略同嘛。
记者:
这可不能。你们的这些著作也是最近几年才被从地下挖出来。孟德斯鸠是不可能看到你们的著作的。因此,只能说,或许是君子所见略同吧。
《黄帝四经》作者:
或许如此。(《黄帝四经今注今译》,商务印书馆版,第4—5页。)
二、论人生四害
记者:
在你们道家看来,道这个东西是一种不可捉摸、包天盖地的东西。
《黄帝四经》作者:
没错。道包含广大,看不见摸不着,玄之又玄,万物都离不开它,都由它而产生。
记者:
万物都由道而产生,人自然也是如此啦。
《黄帝四经》作者:
那是当然。人就是由道而降生到这个世界上来的。
记者:
你曾经说过,人一降生便有四种害与之相伴。这是为什么呢?
《黄帝四经》作者:
所谓害,就是不好的东西,就是患害。
记者:
人生有哪几种害与之形影不离呢?
《黄帝四经》作者:
四害就是:生害、动害、言害和事害四种。人一降生便有四种害相伴,归根到底,是人的本性中存在着欲望,这种欲望永无止境。
记者:
佛教也是这么看的。佛教认为,人因欲望而痛苦,唯有通过解除欲望,才能达到极乐世界。
《黄帝四经》作者:
人来到这个世界,人的出生就是一害。我把它命名为生害。人生下来之后,就喜欢做事情,经常是随心所欲,想怎么干就怎么干,这必然会导致祸患。我把这命之为动害。动害具体表现为,人不能够根据时机的变化而采取行动。甚至是猴子吃麻花,专门做一些违背命运的事情。这种害是行动之害。
记者:
后两种害,还请您具体说说。
《黄帝四经》作者:
人为什么要胆大妄为?说到底,还是想成就他的事业。你想通过胆大妄为成就事业,就必然会带来患害。我把这称之为事害,做事之害。具体表现为,人做事经常违背事理,做事情不能够量力而行。做事情要达到什么目的?实现什么效果?心中无数。这就叫做事害。最后一种叫言害。所谓言害,就是说话所带来的患害。具体表现为,人说话没有什么根据,甚至是经常口出狂言,不知道尊敬他人。有些事情明明是做不到,却夸下海口说能够做到,言过其实、夸大其词。有的时候明明是力量不行,还照样吹牛,说不仅事情能够做好,而且力量大得有富余,还能够做更多、更大的事。
记者:
你的这些表述和我讲的佛教关于人性的表述一致。希望你有空也看看。
《黄帝四经》作者:
好啊,如果有空,我也看看别人是怎么说的。
(《黄帝四经今注今译》商务印书馆版,第9页。)
三、形名相符天下之事也就治理好了
记者:
你们道家的学者总是反反复复地说道的至高无上性。似乎天上地下所有事情都是由道决定的,似乎人间的生死成败都离不开道。
《黄帝四经》作者:
当然是了。宇宙间万事万物都生于道,它们的生、它们的死,它们的成功、它们的失败,都是由道决定的。事物之所以遭遇祸害,之所以享受幸福,一般的人是不知道其中的原因的。我要告诉你,这个原因就是道。
记者:
根据你的逻辑关系,那么,国家的治理也同样要遵道而行了?
《黄帝四经》作者:
那还用说吗?作为政治家,如果能够对道做深入地研究,并能够懂得道的内涵,他就能够把握任何事物、任何细微事物的形式和实质。简单地说,就是名和实的关系。
记者:
在中国哲学史上,很多哲学家都关注名和实的关系。你们道家的学者,也不例外。
《黄帝四经》作者:
形和名的观念一旦确立,那么是非黑白的分界线,也就确定了。
记者:
是不是说,一旦把是非的分界定下来,人们只要循规蹈矩,国家就能得到治理?
《黄帝四经》作者:
原则上应该是这样。但是,圣人明君垂范天下的便是在严格遵守是非法律的基础上,也要懂得变通,不能太过固执。作为圣人明君,即便是功成名就,也不能傲慢自大。圣人做事要学会顺应世事的发展,而不能胆大妄为;圣人做事要讲究公平正直,不能徇私枉法。
记者:
说到底,作为圣人明君应该确保自己的所作所为与他所承受的盛名相符合。
《黄帝四经》作者:
是这样。天下之事,一旦你做到形名确立、名实相符,就可以自然而然地得到治理。各项法律制度定下来,名分、官职都已经设置好,每个人都能做到名实相符,而不是名实不符,如此一来,天下万物都在圣人的掌握之中,天下便得到顺畅地治理。
(《黄帝四经今注今译》商务印书馆版,第15页。)
四、顺法而行则天下大治
记者:
看你们写的《黄帝四经》里面的文章,明显感觉你们的价值取向与老子的价值取向不同。
《黄帝四经》作者:
你为什么有这种感觉呢?
记者:
在老子的那个时代,社会似乎相对平静。人们更多地追求平平安安的生活。而到了你们的那个时代,感觉每个人都想有所作为。你们的很多思想与老子的思想,确实有很大的差距。
《黄帝四经》作者:
你的嗅觉很灵敏。我们生活在战国后期,那是一个兵荒马乱的年代,人如果不能有所成就,则往往会成为别人事业的牺牲品。因此,要想很好地存在,就得有所作为。这也决定了我们的哲学在很大程度上必须去研究什么样的人才能在事业是取得很大的成功,我们的理论才能为当时的社会所需要。
记者:
在你们那个时代,什么样的人才能够建功立业呢?
《黄帝四经》作者:
心胸广阔,能包容一切的人,是精明之君。最为精明的人,才有利于建功立业。
记者:
有没有什么标准可以用作判断什么样的人是精明的?什么样的人不是精明的?
《黄帝四经》作者:
有一个重要的标准,那就是:看一个人是否能用正常的法律法规来判断是非、来指导自己的行为。如果会使用法律法规来判断是非,并且懂得遵循自然和社会发展的规律来做事情,那么,这样的人就是最精明的人,就会成功。
记者:
看你们讲话的口气,我看到了法家的影子。你们的很多语言,简直就是法家语言的翻版。
《黄帝四经》作者:
也可以这么说吧。天下事情,太过繁多,如同水中的水滴、仓库中的米粒一样,太多太多。但是,在一个健全的社会里面,法律都对这些事情做出了详细而明确的规定。任何再小的事情,都有明确的法律予以规定。如此一来,法律相当完备,国家所有的事情都可以得到有效地监督和控制。
记者:
从理论上讲,法治完备,国家方方面面的事情都会处于严格的法律的管控之下,国家的治理就会顺当得多。
《黄帝四经》作者:
天地有天地的规律,人间有人间的法则。法律完备,天下百姓都有各自所从事的工作,人间的贵贱高低都有明确的规定。国君在选任官吏时,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让不同的人担任与其能力相符合的工作。男耕女织有条不紊地进行,有才德的人和无才德的人,都被安排到不同的地位上去。一句话,在一个法制社会,每个人各有其相应的位置,每个人都有其相应的名分。
记者:
看你的描述,感觉你所生活的时代,与西方那个实行高度专制的斯巴达社会似乎非常相似。
《黄帝四经》作者:
我不知道什么是斯巴达社会。我们只是强调,在常规的情况下,国家真正的统治者应该学会用法律来治理国家。当然了,如果出现非常规的情况,国家应该用非常规的来加以控制。否则,就是迂腐。
记者:
法制世界竟成了你们道家的理想社会。
《黄帝四经》作者:
是这样。国家依照道依照法来进行管理,断绝了的各种纪念活动又重新开展起来。国家即便灭亡,也会重新出现,百姓也会安居乐业,坏事也会变成好事。当然了,在运用法律来治国理民的时候,还必须注意平衡和适度。
记者:
这从何说起呢?
《黄帝四经》作者:
所谓平衡和适度,就是说,处理任何事情,要把握好适度,不走极端。一旦走极端,本来能办好的事情,就会变成坏事。一句话,要适可而止、平衡而止。不能走极端。在这一点上,我们和孔夫子所讲的中庸哲学,倒有一拼。
(《黄帝四经今注今译》商务印书馆版,第23—30页)
五、论君道与臣道
记者:
你们在你们的著作中,提出了一个非常重要的概念,那就是主道与臣道的区分。我想请教一下,老子作为道家的创始人,他是如何来界定主道与臣道的概念的呢?
《黄帝四经》作者:
关于这个问题,说来话长啊。《老子》一书中,没有主道与臣道的提法,更没有对两者有什么不同作过交代。
记者:
那这个概念是由谁逐步提出来的呢?
《黄帝四经》作者:
慎到在其《慎子·民杂篇》中,不仅提到了这个概念,而且有了十分具体的区别。
记者:
慎到的观点是什么?
《黄帝四经》作者:
慎到的观点旗帜鲜明。他认为,君主当什么事都不要做,也就是无为;而作为臣下,则应该把所有事情全部做到,这就是臣当有为。
记者:
还有谁也对这个概念也做过深入地研究的呢?
《黄帝四经》作者:
韩非子在这个事上贡献也不小。他的观点与慎到的观点非常接近。
记者:
不说别人了。我想问一下,你们的观点是什么?
《黄帝四经》作者:
我们的观点,应该是介于老子和韩非子之间。老子认为,无论是君,无论是臣,都应该无为。而到了慎到和韩非子这里,他们提出:君主什么事都不要做,而作为臣下,则应该什么事都要做。我们的观点,正好是介于他们之间。
记者:
不妨细细解释一下。
《黄帝四经》作者:
我们的观点也非常明确,那就是具体包括两层意思:第一层是,无论是君,无论是臣,都应当有为。君和臣并非是两个无足轻重的概念,而是国家治理最重要的两个机器。没有了君,没有了臣,国家就难以正常地运行。因此,君主就应该像个君主的样子,他所做的、说的,就应该符合他的位子;同样,作为臣下,他所做的事情,就应该与臣这个名相称。总之,无论是君主,还是臣下,他所做的事情,应该与他们的名份相适应,这样,国家就会风调雨顺、国泰民安;反之,不相称,国家就会出现动乱,就会民将不民,国将不国。
记者:
还有什么意思呢?
《黄帝四经》作者:
那就是:君主与其大臣们是不同的国家管理机构,职责不同,不能混淆,应该是各司其职。君主应当只干君主的事情,不能把手伸到臣下那里去;同样,作为臣下,也必须去干臣下应该干的事情,而不能去干预君主应该干的事情。至于到底哪些事情属于君主应该干的,哪些事情属于臣下应该干的,则要依据国家和社会的变化来作相应的规定,不能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