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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学与辩证法——对话阿伯拉尔(ZGDBK NO.00214)

(2016-06-27 20: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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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5

 

 

【中国大百科学派文集】

(ZGDBK NO.00214)

 

主编  李华平

2016.6.27 星期一

—————————————————————

神学与辩证法

——对话阿伯拉尔

 

作者李华平

————————————-----

 引子

 

    笔者几乎不敢相信,本次访谈的主人公竟然是好莱坞电影《天堂窃情》中男一号的原型。爱情之凄美让人唏嘘不已。此人虽然在死后立马就销声匿迹,但在生前则是大名鼎鼎,声名显赫的经院哲学家。关于这位哲学家,我们不要指望从他的著作中发现任何反教权主义的嫌疑。阿伯拉尔的一个学生证明,阿伯拉尔说过,如果哲学家必须反对圣保罗,那他完全不想做哲学家;如果亚里士多德疏远上帝,那他便宁愿不做亚里士多德。尽管如此,我们的哲学家不是那种人云亦云的庸俗之徒。阿伯拉尔主张,即使是对于那些不得不相信的东西,也必须诉诸辩证法予以佐证。对于任何一个信仰来说,你要认真深刻地进行思考,在未深入探究之前,你不要信仰它,最起码应该予以警惕。先要理解,然后信仰,便是阿伯拉尔的信条!

    要对阿伯拉尔的思想有一个透彻的了解,必须弄清楚他的“共相”(universale)。当然,我们的对话则完全可以暂时避开这个奇特的概念,而从阿拉伯尔与其老师和教皇的冲突说起,也可以从阿伯拉尔与爱洛伊斯之间凄美的爱情说起。

 

1,“我爱从政,但更爱辩证法” 

 

 

作者:

听说你出生在一个贵族之家,父亲拥有骑士之位,你原本可以去从政当官的。我想问一下,你为什么没有去从政呢?

阿伯拉尔:

你说的没错。我的家庭确实是个贵族之家,我的父亲拥有骑士的封号,我是家中的长子,我可以名正言顺地到政府机关供职,风风光光、衣食无忧的政治生活离我很近。

作者:

是呀,没错的呀。

阿伯拉尔:

问题是,我对当个小官僚兴趣不大。

作者:

那你想干什么呢?

阿伯拉尔:

我喜欢辩证法,喜欢哲学。所以,我最终决定不去继承父亲骑士的封号,我到处拜师学艺,学习辩证法,学习逻辑学,学习神学。我爱从政,但更爱辩证法。

作者:

书生情怀啊。你的老师里面,谁最厉害?

阿伯拉尔:

我经常跟随辩证法大家罗色林,学习逻辑学和神学。但是,对罗色林的“三位一体”,我不感兴趣。我只是对他书中如何解读古代逻辑文本的论述,比较感兴趣。但是,罗色林的理论,毕竟系统化程度不够,和我的另一位老师——香波的威廉比起来,差的很多。香波的威廉(Willam of Champeaux)的学问,远远高于罗色林。

作者:

所以你就成了香波的威廉老师的学生,学得怎么样?

阿伯拉尔:

威廉的学问很不错,社会的威望也不错,在政界也挺好。他本人是教会里面的一个大官,他的位置仅次于主教。还有,威廉的许多学生都当过国王的顾问。总之,这个人是个学问家,也是个政治家,跟着他,吃香的、喝辣的,什么都有。

作者:

但一些资料表明,你与威廉的关系似乎不好?

阿伯拉尔:

你说的没错。威廉的理论很成系统,但是,我并不看好。所以,我公开与他辩论,逐条逐条地批评他的观点。

作者:

结果怎么样?

阿伯拉尔:

结果,他输了,我赢了。于是

作者:

于是,你就另立门户了?

阿伯拉尔:

是的。跟随威廉学习哲学不到两年,我就在王宫附近的梅垅( Melun,办起了自己的学校。我亲自讲授辩证法,来的学生很多,包括很多香波的威廉的学生。这些学生深深地被我的思想吸引了。1105年,我因病前往布涅塔尼治病,竟有许多学生追随前往布涅塔尼。1108年,我再次回到巴黎,在圣维克多讲授修辞学。就在这期间,我与威廉就共相问题展开讨论。

作者:

你又与威廉发生了冲突?

阿伯拉尔:

是的,结果依然是我大获全胜。威廉的许多学生离他而去,转入我的门下。当时,威廉的一位学生,已经被指定为巴黎圣母院学校的校长,他死活不愿去干这个校长,而愿意把这个位置让给我,做我的学生。这让威廉校长很难堪。

作者:

那香波的威廉肯定是不同意。你让他如此难堪,他怎么可能会同意你到巴黎圣母院学校任教呢?

阿伯拉尔:

是的,威廉的心胸确实很狭窄。他坚决反对我进入巴黎圣母院学校任教。于是,在这个情况下,我不得不再次到梅垅重建自己的学校,后来,又迁到巴黎城内的圣内日维也夫山(Ste  Genevieve)。日后,圣内日维也夫山学校名声大震。

作者:

据说,后来的巴黎大学就是在这个基础上建立起来的。而且,你也终于如愿以偿的进入巴黎圣母院学校任教了,威廉也无可奈何地无法阻挡你进入这个学校。这背后有什么原因?你能够告诉我吗?

阿伯拉尔:

还不是因为我的辩证法,让学校不得不把我请去当老师?

作者:

你的这种说法,是否是你在你的自传《我的悲惨史》所说的那样?好多人认为你是夸大其词。其实,你能够进入巴黎圣母院,是政治运作的结果。

阿伯拉尔:

此话怎讲?

作者:

西方有个学者,叫马仁本(John Marenbon),他经过考察发现,香波的威廉是个大学者,政坛上也是风生水起,地位不可小看。他有个死对头,叫斯蒂芬(Stephen De Garlande,此人在1103—1137年间,是国王的总管大臣。你之所以在梅垅建一所学校,以及后来在圣内日维也夫山建立学校,并最终够进入巴黎圣母院任教,归根到底,得益于斯蒂芬的支持,没有他的支持,纵使你才高八斗,你也无法如愿以偿。这个说法对吗?

阿伯拉尔:

啊,有点影子。但历史的真实情况具体是什么,我建议你最好看《我的悲惨史》。

 

2,爱情故事好凄美!

 

作者:

我曾经看过一本关于你的爱情故事的书,当然是一些摘要,至于原著,我是看不懂的。

阿伯拉尔:

笑话,我的那点事情,也值得人去写吗?

作者:

19世纪初,西方有一位学者,叫拉姆萨特,写过一本书,书的名字比较长,是《作为一个人、一个哲学家和神学家的阿伯拉尔》。

阿伯拉尔:

真有此书,它说什么?

作者:

在这本书里面,说的是你与爱洛伊丝之间的那个悲壮的爱情故事。说得那么悲壮,那么凄美。真是那样吗?

阿伯拉尔:

你说的悲壮,指的是什么?

作者:

你情人的叔父,纠集了一些人,让你蒙受了奇耻大辱。在我们中国,只有大历史学家司马迁遭受过那种痛苦。我想了解一下,历史的真相是什么?

阿伯拉尔:

每想起这段历史,我就感到揪心的疼痛。那是我的错,我所遭受的羞辱,那是上帝对我的惩罚,我应该接受这个命运。

作者:

那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阿伯拉尔:

刚才我跟你说过,我后来到了巴黎圣母院学校担任教授,在此期间,我住在一位教士福尔贝(Fulbert)的家中。这位教士对我很好,对我提供吃、穿、住,用心良苦。福尔贝有一位侄女名字叫爱洛伊丝(Heloise),她聪明好学,美丽动人。福尔贝请我担任她的家庭教师,私下辅导她。千不该万不该的是……

作者:

发生了什么?

阿伯拉尔:

我们两人相爱了,而且不久,爱洛伊丝怀孕了。

作者:

结婚不就可以了吗?

阿伯拉尔:

当福尔贝发现了我们的事情以后,就来收拾我,责备我。我也感到万分愧疚,答应他,与爱洛伊丝结婚。但是,爱洛伊丝不想结婚,后来,我就把她送到一家修道院。

作者:

有些资料并不这么说,说你耍弄了人家。是你不愿意与人家结婚,是你把人家打发到修道院去的。

阿伯拉尔:

事实并非如此。爱洛伊丝的叔父相信了这种说法,于是乎,他与1117年,组织一帮黑社会的人,来到我的卧室,伤害了我,我从此蒙羞奇耻大辱。但是,正像我刚才对你讲的,我是活该,是在赎罪。

作者:

听你这么一讲,你的这段故事确实很凄美呀。后人根据你们的这段爱情故事,还改编了一部好莱坞电影,名字叫《天堂窃情》,反响不错。

阿伯拉尔:

但愿我们的故事,能给后人带来一点警醒。每个人都应该为自己的行为负责。这就是命运。

3,教皇的刁难

 

 

作者:

据说,你在巴黎圣母院学校任教期间,写了不少书?

阿伯拉尔:

我确实是写了不少书,但我的书始终不为当局所认可,这点,我一直记忆犹新。

作者:

你自己有没有总结一下,教会当局对你的书始终不感冒的原因?

阿伯拉尔:

我的那本《至善神学》,是在1110年到1112年两年间酝酿写成的。在这本书里,我就三位一体的理论,做出了我自己理性的解释。两年后,也就是1112年,有人说,我的这本书是异端邪说,教会连审查都没有,就决定焚烧我的著作。

作者:

还有这个事?

阿伯拉尔

是的。但是,我的学生并不买账,在我的学校附近纷纷盖起了房子。这样一来,我的那些论敌们,就更加嫉恨,让我的处境相当被动。但是,我乐在其中。

作者:

后来呢?

阿伯拉尔

1126---1128年,我被任命为圣吉尔达斯的修道院当院长。从此以后,我不再公开讲学。1133年,我写出了《认识你自己》和《一个哲学家、一个犹太人和一个基督徒之间的对话》。也就是说,在当院长之后,我虽然不再讲课,但我的政敌们依然不放过我,11406月,眀谷德·贝纳尔(Bernard  of  Clairvaux)从我的书中寻章摘句,摘出一些观点,攻击我是异端邪说。教皇英诺森二世有眼不识泰山,竟然宣布查封我的著作。

作者:

那你怎么办?会不会把你烧死?

阿伯拉尔

那倒不至于。我求助于克吕尼的比特先生(Peter of Cluny),他是教皇的朋友。在他的协调下,教皇最终同意我继续在克吕尼教授神学,使我得以平安的度过余生。总之,是有惊无险。

 

 

4,共相问题的由来

作者:

    一提到你的哲学,人们就会首先想到你的“共相”论,在具体探讨这个问题之前,我想请你介绍一下“共相”这个词的含义。

阿伯拉尔:

    好的。共相(universale)简单地说就是普遍和一般,但是不同的哲学家会有不同的理解和解释。

作者:

    可否介绍一下有关的争论。

阿伯拉尔:

    围绕着“共相”问题,不同的哲学家有着不同的看法。柏拉图的看法是:“共相”就是“理念”,独立于纷繁复杂的可感事物存在的,永恒而完美。而诸多的可感事物只不过是这个永恒而完美的“共相”或“理念”的复制品和“影子”。

作者:

    你的意思是说,在柏拉图看来,所谓的“共相”,就是柏拉图笔下的“理念”,这种存在先于可感事物而存在,并决定可感事物的存在。

阿伯拉尔:

    你的理解没错。但亚里士多德不以为然。

作者:

    亚里士多德怎么说?

阿伯拉尔:

    作为柏拉图的学生,深受柏拉图主义的熏陶,但关于“共相”问题,亚里士多德却有着自己独立的想法。在亚里士多德看来,柏拉图之设立离开个别事物而独立存在的共相(理念),是一种子虚乌有的东西。他认为共相就是一类个别事物共有的性质,并且就在个别事物之中。在亚里士多德那里,这种性质被称为“形式”。实体是由形式和质料(没有性质的存在物)构成的,缺一不可,在现实中两者都不可以单独存在。

作者:

    根据你的介绍,亚里士多德的观点就是,所谓的“共相”就是他著作中的“形式”,与物质性的“质料”都不能独立存在。

阿拉伯尔:

    是的。

作者:

    无论是柏拉图,还是亚里士多德,都是几百年以前的人,我还是关心在你同时代的哲学家中,人们是如何看待“共相”问题的。

阿拉伯尔

    奥多 (Odo of Taurnai)和香浦的威廉姆是一派,洛色林是一派。当然我也是一派,让我们可慢慢说如何?

 

5,奥多和香浦的威廉姆:极端实在论

者:

    奥多的看法是:人的共相必然是一个实体。因为亚当与夏娃的罪必须借由影响人类共相这个实体,而影响到每一个人。如果这个实体是不存在的,那么亚当与夏娃的罪就不会影响到其他人,也就无所谓人有原罪。

作者:

    大意我明白。说你的老师吧。

阿拉伯尔:

    香浦的威廉姆和洛色林都是我的老师。先说香浦的威廉姆吧,他的观点与奥多差不多。

作者:

    说吧。

阿拉伯尔:

    香浦的威廉·香浦的观点是:所谓共相,在它的所有成员中,都是统一的。比如说人在所有的人中都是统一的。这个共相的全部实在性,都包含着每一个人之中。区分珍妮和约翰的东西,只不过是他们的本质或实体的次一级的或偶然的变形。

作者:

    对此观点,你意下如何?

阿伯拉尔:

    不值一驳。如果每个人都是整个人的种,那么人也就存在于罗马的柏拉图和雅典的苏格拉底之中。如果柏拉图出现在凡是有人的地方,而人的本质既在罗马,又在雅典,那么,苏格拉底必须同时既在罗马,又在雅典。这岂不很荒谬哦,这必然导致泛神论。

作者:

    也倒是。问题是威廉姆是否认可你的意见。

阿拉伯尔:

    他最后不得不承认我是对的。

 

        6,洛色林:唯名论

作者:

    洛色林怎么看?

阿拉伯尔:

    洛色林的看法是:在这个世界上存在的只是个别事物。比如对于人来说,存在的只是苏格拉底、柏拉图这样一个个具体的个别的人,而“人类”是不存在的。如果说人类存在,也仅仅是以一个个具体的人的方式存在着,除此之外别无其他实体。进一步地,洛色林说,其实共相也有自己的实在,这个实在就是共相作为一个词的“声音”。对极端唯名论来说,共相就是人们为个别事物取的一个名字,仅仅是名字而别无它意。换句话说,只有个别事物是真实存在的,共相是存在于个别事物之后,由人们去命名出来的。

作者:

    你把洛色林作为极端唯名论的代表,看来确是没错的。

阿拉伯尔:

    谢谢!

7,温和实在论

 

作者:

    你本人的观点,我非常关心。

阿拉伯尔:在共相问题上,普遍性必须首先归依如此:当一个词被用于许多个体时,它就是共相。苏格拉底这个词,不是共相。因为,它只能用于一个人。而人这个词是共相。因为,它可以用于所有的人。一个普遍性名词的功能,在于它能够支撑个别的事物。因此,问题在于,我们是如何构想出这些普遍性的名词的呢?我的回答是,一定的个体事物,由于它们的存在方式,使得观察它们的人们都会认为,在所有这些个体事物中存在着某些相似性。这种所谓的相似性,不是实在论中称之为本质或实质的东西。它的寓意仅仅在于事物在这些相似的方面是一致的。当我们检验一个个体事物时,我们既看它,也理解它或思考它。和眼睛不同,眼睛需要对象,而我们的心灵,则不需要对象,因而,它能够形成概念。

作者:你的意思是说,共相来自于对具体事物相似性的认知和感悟,也就是说你还是认为共相离不开具体的事物。

阿拉伯尔:可以这么说。我们的心灵有做两件事的能力:其一就是,形成关于个别事物的概念,比如,柏拉图或亚里士多德。其二就是,形成共相的概念,比如人这个共相。关于个体事物的概念是清晰的,而关于共相的概念是模糊的。即使我们事实上知道共相的是什么,我们也不可能把注意力清楚的集中在共相的精确意义上。作为心灵的概念,共相是和可感觉的事物分离开的。但是,作为被用于个体事物的那些词语,它们仅仅存在于这些物体之中。同一个词,同时被用于好些个个体事物。是因为,每一个个体已经于这样一种方式存在,使得它和别的相似的个体被设想。因此,共相是从个体中抽象出来的。这种抽象的过程告诉我们,应该如何理解共相,却没有告诉我们共相是如何实存的。只要我们从事物中抽象出其确实具有的属性,我们就恰当地理解了事物。因此,共相是一个词语和概念,它代表了某种为概念提供依据的实在。这种依据,指的是类似事物的存在,并触动我们心灵的方式,就此而言,共相有一个客观的基础。但是,这个基础不是像实在论所认为的那样像事物那样存在的东西。当然,极端文明论认为,所谓共相是一个没有客观依据的主观的观念、词语。这同样是荒谬的,我也不赞同他们的看法。

作者:你看来是一个折中主义者?

阿拉伯尔:如何评价,是你的权利。

 

 8,“三位一体”即上帝的三种属性

作者:

    你看过波埃修的名著《三位一体》吗?

阿伯拉尔:

    我们的老祖宗,伟大的哲学家,我不可能不知道,你是明知故问,你想问什么?补充一句,波埃修的代表作是《哲学的慰藉》,而不是你说的《三位一体》。

作者:

    《哲学的慰藉》中文版我翻过,不久我会好好看看的。我之所以提到波埃修的《三位一体》,是因为我听说你对“三位一体”的解释,与波埃修的解释完全不同,所以我要特别关心一下。

阿拉伯尔:

    是的。波埃修对“三位一体”以及其中“神灵”的解释很复杂,我也没必要再去翻故纸堆,我就直接谈我对“三位一体”以及“神灵”的看法如何?

作者:

    最好。

阿拉伯尔:

    在我看来,所谓“三位”不过就是指上帝的三个属性而已。

作者:

    哪三个属性?

阿拉伯尔:

    一是潜能,一是智慧,一是仁慈而已。

作者:

    你的这个解释简单明了多了。关于“圣灵”,奥古斯都曾经说过,圣灵就是圣父与圣子之间的互爱,你如何看?

阿拉伯尔:

    错。所谓“圣灵”,不过就是指上帝对其所创造出来的世界的那份爱与善,并把上帝的那份启示带给人间,说到底,就是我说的对于万事万物和人类的仁慈。

作者:

    波埃修把“三位一体”与各种各样的“实在”联系在一起解释,颇费周折,而你的解释则比较容易理解,不失为一家之言啊。

阿拉伯尔:

    谢谢!

9,“一种行为的是非不在于事实,而在于行动者的意图”

作者:

    我在你的《认识你自己》一书,看到了好多与我的意见不一样,甚至说是矛盾的地方。

阿伯拉尔:

    从何说起呢?

作者:

    我是一位刑法专业的研究生,在我们刑法理论看来,一个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关键看其行为是否符合客体、主体、客观行为和主观方面四大要素,在四大要素中,主客观要素显然都非常关键,缺一不可。而你则认为,判断一个行为是否错误,主观动机、意图最为重要,而行为本身倒是无足轻重。你可否解释一下?

阿伯拉尔:

    当然可以。一些人说我的理论是“意图伦理学”,对这个称谓,我一开始还觉得不适应,后来我慢慢咀嚼,最终觉得这个称谓没什么问题。我的伦理学就是“意图伦理学”。

作者:

    在基督教哲学中,人被视为一种拥有自由意志的物种,你的这个“意图伦理学”是不是就是建立在这个理论前提之上的?

阿伯拉尔:

    可以这么说。在我看来,一个行为是否对错,“上帝所考虑的不是做了什么,而是以什么精神做的;行动者的优点或美德不在于事实,而在于意图。”(【美】梯利著、伍德增补:《西方哲学史》,葛力译,商务印书馆1995年7月第1版,第191页)

作者:

    你的话同样适合于犯罪?

阿拉伯尔:

    完全使用,严丝合缝。

作者:

    请解释。

阿拉伯尔:

    你刚才已经说过,基督教哲学认为犯罪是自由意志的产物,既然如此,犯罪自然就是人类在特殊境遇下的一种选择。你如果不知道某种行为是坏的,是不道德的,你就不可能去追求这种行为。即使你因为种种自由意志以外的原因去实施了这种行为,你也不是犯罪。而对一些行为,你明明知道这种行为是坏了,是不道德的,而你则选择去实施这种行为。你的这种行为就是犯罪。

作者:

    依据你的高论,对于某项行为,如果我意识不到这种行为是不道德的,而却去实施了这种行为。就不应该被判定为犯罪行为,是吗?

阿拉伯尔:

    是的,你们中国有个成语“不教而诛”,大意是说,一个人连自己行为是好是坏都稀里糊涂,你就把人家杀掉,显然是不对的。

作者:

    你的观点是明确的:明知行为不道德而积极实施之,就是对上帝的大不敬,就是犯罪。反之,如果不知道某个行为正确与否,而实施之则不应该受到国家和法律的制裁。一句话,你把道德判断上升到至高无上的地位。

阿伯拉尔:

    你的归纳没错。我也可以再强调一下:从广义上来看,凡是同正确相反者,就是犯罪。就狭义而论之,就是明知某种行为不道德却有意志地予以积极实施,就是犯罪。敬仰、迎合、取悦上帝者,就是善;贬低、藐视、瞧不起上帝者,就是恶。说得通俗点,就是这个意思。

 

10,先要理解,然后信仰

作者:

    你的《伦理学》有一个副标题,“认识你自己”,似乎这是当年柏拉图或者更早的苏格拉底的一句话。

阿伯拉尔:

    我没有考证过,我用这句话作为我的著作的副标题,并非是因为某某人用过。

作者:

    这点我相信,你极端强调人要“认识自己”,处于什么考虑?在你们基督教的文化中,上帝的“启示”被视为一切知识的来源,这里面自然对于人自己的知识,而你却特别重视人对自己的把握,这里面一定有一些更深层次的东西吧?也就是说,你有话要说。

阿伯拉尔:

    是的。人类的知识来源,渠道是多元化的,上帝的启示,毫无疑问是最重要的一个方面,人类必须对此要深信之,不信之,就不是一个真正的基督教徒。但是,任何相信都不应该是盲从的。而需要过脑子……

作者:

    “过脑子”,这个词怪怪的,如何讲?

阿伯拉尔:

    正如人必须看书,但是一旦囫囵吞枣什么都相信,那就是一个书呆子一样。对待信仰,同样要如此。从理性的终结意义上来看,没有理性,就没有信仰……

作者:

    是吗?

阿拉伯尔:

    是的。对任何东西,必须先要予以理性的理解,然后再去信仰,这就是我的观点。连概念、语言结构都没搞清楚,就要人们去相信,这是祸国殃民,这会贻害千年的愚蠢之举。

作者:

    是吗?

阿伯拉尔:

    当然是了,唯有经过透彻的理解,人才能真正地返回自己的良知,而唯有诉诸良知的信仰,才是真正的信仰。这种信仰,源自于良知,溶于血液。才是真正的信仰,而绝不是装腔作势的表白。

 

11,无言的结局

作者:

    有的人,在生前默默无闻,而在死后则风生水起,坟墓和故居前经常是人山人海。有的人,生前风光无限,死后则立马销声匿迹,坟墓前和故居前经常是门可罗雀,似乎此人从未来到过人间。

阿拉伯尔:

    你属于那种类型?

作者:

    可能属于前者,我搞的这些东西,远离人间,远离当下,没有几个人喜欢看,即便有几个人说喜欢看,也往往是言不由衷。真正喜欢我思想的人,我感觉子在这个地球上,不过超过三个人。

阿拉伯尔:

    哪三个人?

作者:

    不说也罢。但是我相信,不到50年,我的思想会得到人们的认可,我的坟墓前和故居前也可能人山人海的,当然前提是我的坟墓必须在,我的故居还能保留下来。

阿拉伯尔:

    那你认为我是属于哪种类型?

作者:

    与我完全相反。

阿拉伯尔:

    我生前是桃李满天下,按照你的说法,难道我死后非常凄凉?

作者:

    没错。

阿拉伯尔:

    希望你给我详细讲讲,以前从未有人给我唠叨过,关键是……

作者:

    关键是什么?

阿拉伯尔:

    我想知道到底是为什么?

作者:

    我只告诉你一个事实,那就是亚里士多德的作品是在大约1200年才开始广泛传播,而你那时候早已到了另一个世界。你要知道,你的著作是靠亚里士多德的一部分逻辑学著作打天下,而后来人们发现,你对亚里士多德的了解是只知其一,不知其二。因为绝大多数亚里士多德的著作,你根本没见过。

阿拉伯尔:

    我明白了。

 

 

 

 

——————————————————————————————————

阿伯拉尔简传

阿伯拉尔(Pierre Abelard), 1079年出生于法国布涅塔尼地区的勒帕乐(Le Pallet)的一个小贵族之家。作为家中的长子,他本可以继承其父亲的骑士称号,但是,由于他喜欢辩证法,醉心于学术研究,最终放弃了这一世袭的权力。早年他曾经追随著名辩证法大家罗色林学习逻辑与神学。但他对罗色林的三位一体的神学并不感兴趣,而是从后者那里学习如何解读古代逻辑文本的问题。他认为,古代逻辑文本对共相的讨论,其实就是对语词的讨论,并未涉及到事物的本身。这为他日后提出的概念论,埋下了伏笔。

1100年左右,他来到巴黎,追随香波的威廉(Willam of champeaux)学习辩证法。当时,香波的威廉声望很高。但是,阿伯拉尔不愿随声附和,公开与他辩论,逐条批评他的观点,最后,竟然获胜。于是,从1102年起,阿伯拉尔在王宫附近的梅垅(  Melun,办起了自己的学校,讲授辩证法,而且大获成功,吸引了大量的学生,包括香波的威廉的学生。1105年,阿伯拉尔因病前往布涅塔尼,竟有许多学生追随前往。

1108年,阿伯拉尔回到巴黎,在圣维克多讲授修辞学。并且,再次与香波的威廉就共相问题展开讨论,最后,竟迫使香波的威廉放弃了自己的观点。威廉的许多学生离他而去,转入阿伯拉尔的门下。连威廉指定接掌巴黎圣母院的学生,也要让位于阿伯拉尔,心甘情愿地当他的学生。但是,香波的威廉坚拒阿伯拉尔入巴黎圣母院任教。阿伯拉尔不得不在梅垅重建自己的学校,后又迁入巴黎城内的圣内日维也夫山(Ste  Genevieve)。其后,圣内日维也夫山名声大震,声誉卓著。在11世纪初,与其它学校一起组成了巴黎大学。1113年,阿伯拉尔终于如愿以偿的进入巴黎圣母院任教。在巴黎圣母院任教期间(1113--1116),阿伯拉尔住在巴黎圣母院一位教士福尔贝(Fulbert)的家中。福尔贝有一位十分聪慧的侄女爱洛伊丝。为了帮助她的学习,福尔贝请阿伯拉尔私下辅导她。但是,不久他们就相爱了,爱洛依丝还有了身孕。福尔贝得知后,责问阿伯拉尔。阿伯拉尔深感内疚,答应与爱洛依丝秘密结婚。但是,爱洛依丝不愿结婚。于是,福尔贝把她送到一家修道院当修女。

到了1117年,福尔贝得知他们并未结婚的消息,就秘密联络一批帮手,在一天夜里潜入阿伯拉尔的卧室,袭击并阉割了阿伯拉尔。虽然当事人后来都受到了法律的制裁,但是,阿伯拉尔深感羞辱,他认为这是上帝对他的惩罚。因此,决定进入成为圣邓尼斯修道院进行研究,教授神学。

阿伯拉尔的主要著作有:《逻辑入门》《辩证法》、《至善神学》、《是与否》、《认识你自己》和《一个哲学家、一个犹太人和一个基督徒之间的对话》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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