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 王尔德及其它文学艺术 |
Questions on Pygmalion
--------------------------------------------------
--------------------------------------------------
Act 1
(1)
Narcissus: 在THE MOTHER 和 THE
DAUGHTER 叫 PREDDY 去找车,而 FREDDY
没有找到的时候,他这样说:Theres not one to be had for love or
money. 这里就有两个问题了:首先为什么要扯到
love?说钱还可以理解,但是说爱情是为了什么?为了搞笑吗?还有就是为什么在这篇剧中全是“Theres”这种S前面不加’的表达法?同样的还有很多,比如说“Ive,
shes, hes, wont, shouldn磘,
havnt”等等。是书的打印错误,还是说作者故意要通过这样的写法来营造口语气氛,还是有其它的原因呢?
Joseph: For love or money
是惯用语,是连用的,不要分开。不过要解释也可以解得通的。记得那时的社会不像现在那样,还是很讲人情的。所以这句在没有凝固为惯用语前的意思就是:“他什么都不肯,加钱也不肯,人情也不讲。”
萧伯纳是大力主张英文拼音改革的,所以他的拼音有时是用自己的标准的,例如不用
apostrophe。
萧伯纳举一个例说明英文拼音的荒谬:ghoti。这个字是怎么读的呢?他说好像
tough 里面的 gh,women 里面的 o,和 -tion 里面的 ti。结果是
fish!
但是为什么讲了那么多年也不成功呢?就是因为方言的差别。如果要我手写我口,那要跟谁的口?如果跟英国中等阶级,那就所有结尾的
r
都不拼了。其他地方的人能够接受吗?所以英文字就发展得愈来愈像中文字——有标音的部份,但是标得不一定准确。
(2)
Narcissus: 后来 THE MOTHER 说 PREDDY
是根本没有尝试着去找车,就讲:You really are very helpless.
这句话的本身并没有问题。但是我哥王尔德如果要说这个意思时则更常说:You
are really very helpless.
这个是他们两个作者的习惯问题还是说两句话有什么侧重点或者是语气不一样?
Joseph: 这两句是有分别的。前一句的
really
是更强调的说法。翻做白话文,前句大约是:“你真够无能也!”后句大约是:“你其实是很无能的。”还有一句:You
are very helpless, really. 这是:“你很无能,真的。”
英语的状词和汉语的有个大分别,就是可以在句子浮动,使句子的强调有所改变。
(3)
Narcissus: 在HIGGINS(THE NOTE
TAKER)判断出THE FLOWER GIRL是来自何处的时候,他这样说到:Never you
mind. They did. (To the girl) How do you come to be so far east?
You were born in Lisson Grove. 首先,一开始又是Never you mind.
这种倒装。关键的问题在于为什么SHAW要用far
east的一个地方来举例写这个戏剧?是因为哪里的发音确实很典型吗?还是因为巧合,挑选具有随意性?
Joseph: 这里的 far east
不是远东。Professor Higgins
凭口音就可以断定一个人长大的地方。(当年可以,现在人口流动,再加上电视的影响,已经不可能这样做了。)他发现
Eliza 是在 Lisson Grove 长大的。Lisson Grove 在伦敦西北部,而
Professor Higgins
碰到她时是在伦敦中部或东部(我也忘记是在哪里了),所以说:“你为什么在这里出现?这里是在
Lisson Grove 东面很远的地方啊。”
(4)
Narcissus:
他们所有一大群人在躲雨的时候,HIGGINS(THE NOTE
TAKER)大显神通,通过这些人的方言判断出了他们都是从哪里来。这时候
THE GENTELMAN,也就是后来的 PICKERING 这样说到:Quite right. (Great
laughter. Reaction in THE NOTE TAKER’s favor. Exclamations of He
knows all about it. Told him proper. Hear him tell the toff where
he come from? etc.) May I ask, sir, do you do this for your living
at a music hall?
首先括号里的内容有些怪异,语法也怪异。第二,为什么这里忽然说到music
hall?
Joseph:
括号里面的是旁观者的说话,自然是说 Cockney 的了。他们听到 Higgins
的话,就在嘲笑他。
Music hall 是当日的娱乐地方,在那里载歌载舞,做杂技。所以
Pickering 就问 Higgins 是不是在 music hall 里演杂技的。
Music hall
在中国有没有对应的场所我可不知道了。大家可以告诉我,有没有什么戏院在里面有人表演唱歌、跳舞、讲笑话、做杂技的?还有,music
hall 里面的音乐是有特色的,一听就知道是 music hall 音乐了。Music
hall 在美国叫做
vaudeville。这个流行娱乐方式一直到二十世纪中叶才消失了。I Love Lucy
里面的 Fred 是 William Cawley 扮演的,他就是最后一代的 vaudeville
演员。
(5)
Narcissus: 当 THE GENTLEMAN 问 THE
NOTE TAKER他是怎么分辨这些人是从什么地方来的的时候,THE NOTE
TAKER这样回答:Simply phonetics. The science of speech. Thats my
profession: also my hobby. Happy is the man who can make a living
by his hobby! You can spot an Irishman or a Yorkshireman by his
brogue. I can place any man within six miles. I can place him
within two miles in London. Sometimes within two streets.
这里看起来HIGGINS似乎很强。但是问题在于“I can place him within two
miles in London. Sometimes within two
streets.”这里。这句话言外之意就是说在LONDON有的时候每条街区的英语都有特色,有可辨析处,是这样的吗?那么他们之间说话是否有理解困难?难道真的是像在前言里提到的
“It is impossible for an English man open his mouth without making
some other English man hate or despise him.”“…English is not
even accessible to English
man.”情况真有这么严重?只知道我在英国留学朋友们说,他们刚去了英国完全听不懂,花了很多时间来适应当地的口音。
Joseph: Henry Higgins
不是萧伯纳空穴来风的杜撰,而是有现实的模特儿的。此人就是十九世纪英国语音学家
Henry Sweet (1845-1912)。
这里说的语音区别,不是音位的区别,而是音素的区别。一般人是听不出这些音素区别的,因为同是一个音位。例如
s
的发音,舌尖的部位会有不同。如果近牙齿一点,嘶嘶声就更强。如果学广州话那样后一点,就会柔和一些。但是一般人听见的都是
s,没有太大的分别。
有人说只要听 four 的发音,就可以判断来自哪里。例如最后的 r
不发,就是英格兰东南、澳洲、纽西兰、美国东北、与美国深南。如果发成
fuaw,就是美国深南。(这点我不太肯定,因为记不清了。)如果那个 r
卷出来,就是英、美其他地方和加拿大。诸如此类。还有另一个试验的方法,就是看
Mary, marry, merry
是三个、两个、或一个音。我的是两个,即前面两个一样。美国中西部是一个,都发成
merry。南部则是三个:Mary 说成 May-ry。
英国方言历史悠久,所以分别很大,不像美国方言那么接近。从伦敦扩散出去的
Estuary English
就是连美国人也听不懂的。一到了英格兰中部就极为不同了。2002
年我们去英国,特别到伯明翰看《愈爱愈美丽》的演出。在餐室叫东西时,侍者问我要不要
oyce,我听来听去也不知道是什么,后来还是 Don 解释说是 ice。
(6)
Narcissus:
一开始阅读这一幕的时候有些不习惯。因为有大量的口语的东西被直接写了出来。尤其是卖花女孩的那一段英文。似乎是直接用拼读写下来的东西,光看一点都不明白,必须读出来才能明白个三四。不太喜欢HIGGINS和PICKERING相遇的这一段,实在是太巧合了。在短短的第一幕因为躲雨于是这些重要人物一起登场似乎有点老套。LIZA的出现是可以理解的。但是那两位男士竟然是:“呀,原来是你,我早就想去找你了。呀,我也久闻大名想去拜访你。”这种巧合。读起来有些郁闷。想想在我哥的剧里就没有出现这样的东西。所有的人物都是自然登场,人物之间的关系也是被巧妙地安排。读了一节以后觉得,剧情确实很吸引人,但是语言没有我哥的靓。顺便问一句,翻了一下后面的内容,有5幕。戏剧里面5幕算不算多的了?
Joseph: Eliza
讲的是伦敦方言,和标准英语有很大的距离。有一个大特点,就是 h
开头的词略去 h 音,元音开头的词却加上 h 音。如 hand 念成 and,and
念成 hand 之类。
因为是舞台剧,同时是开场,所以有点巧合也是很平常。以前的人时间多,所以有五场十五幕的剧很普通。歌剧也是这样,维尔迪的四场歌剧常常要四个钟头以上才做的完。罗辛尼的
William Tell 更是六个钟头长!
第一幕解析完。
整理:Narcissus
2006-1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