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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宿舍管理“十不准”

(2007-05-08 17:49:33)
 

学生宿舍管理“十不准”

 

1、不准藏匿、携带管制刀具;

2、不准乱仍、乱放贵重钱物;

3、不准使用热水器、电饭锅、电热水壶等一切电器;

4、不准私自改动宿舍电线、电话线、电源插座等用电设施;

5、不准在宿舍内抽烟、喝酒、赌博等;

6、不准携带、使用蜡烛、打火机、火柴等易燃易暴物品;

7、不准在易燃场所使用蚊香等物品;

8、不准串宿舍;

9、不准在凉衣房以外的任何场所挂晒衣物;

10、不准在正课时间随意回宿舍。

 

 

 

 

 

 

 

                    德州英汉双语学校学生处

                       2006.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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