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宿舍管理“十不准”
1、不准藏匿、携带管制刀具;
2、不准乱仍、乱放贵重钱物;
3、不准使用热水器、电饭锅、电热水壶等一切电器;
4、不准私自改动宿舍电线、电话线、电源插座等用电设施;
5、不准在宿舍内抽烟、喝酒、赌博等;
6、不准携带、使用蜡烛、打火机、火柴等易燃易暴物品;
7、不准在易燃场所使用蚊香等物品;
8、不准串宿舍;
9、不准在凉衣房以外的任何场所挂晒衣物;
10、不准在正课时间随意回宿舍。
德州英汉双语学校学生处
2006.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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