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带一路”文化拾零袁维学著
(2022-05-06 07:17:47)文化交流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国力的日益强盛,文化工作,尤其是对外文化工作就显得越来越重要。
党和政府很重视文化工作。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中就有一项“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文化是一定社会的经济和政治的反映,又给予一定社会的经济和政治以巨大的影响。先进文化是人类文明进步的结晶,是推动生产力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文化是民族精神的依托和体现。文化的力量,深深熔铸在民族的生命力、创造力和凝聚力之中。对外文化交流,在先进文化的形成和发展方面起到重要作用。中国的方针政策、中国的先进文化、中国的建设成就得靠对外文化宣传,才能使外国人更好地了解中国。引进外国的优秀和先进文化也得靠与外国的文化交流。
我国对外文化工作在服务外交和文化工作大局、发展对外文化关系、扩大中外文化合作等方面取得了令人鼓舞的成绩。至今,我国已与世界123个国家签订了文化合作协定,签订了430多个文化交流执行计划,与160多个国家和地区有不同形式的文化往来,与数千个外国和国际文化组织保持着各种形式的联系。我国对外文化交流领域不断扩大,质量不断提高,为增进中国人民与世界各国人民之间的了解和友谊,弘扬中华文化,扩大中国的国际影响,为满足我国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需要,促进文化事业的繁荣发展,都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文化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艺术是人类共同的语言,不同国家和民族的文化艺术共同构成了全人类的精神财富。文化艺术交流是人类心灵的交流,感情的交流。它能超越时空、民族、肤色、语言的差异和障碍,起到加深了解、沟通感情、密切关系的特殊作用,从而促进人类文化的共同繁荣和发展。
国内主管对外文化交流工作的部门是文化部对外文化联络局(港澳台文化事务司)。其主要职责是:归口管理对外文化工作和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文化交流工作,拟定对外和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文化交流政策、法规;办理签证、中外文化合作协定、年度执行计划和文化交流项目计划;指导驻外使(领)馆文化处(组、中心)的业务工作,指导驻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文化机构工作;负责对外文化宣传工作;协助人事司选派和管理驻外干部。
驻外使馆文化处所管辖的业务范围很广,涉及文学、艺术、教育(没有教育处的使馆)、文物、影视、青年、妇女、卫生、宗教、出版、友好协会、展览、旅游等。
对外文化交流有两个渠道:一个是官方,一个是民间。
官方主要是执行根据两国文化协定制定的文化交流执行计划内的项目或两国政府达成的项目。民间主要是利用民间的力量,进行文化艺术界人员的交往、有偿或商业演出、举办展览等活动。
为了加强民间文化交流,更好地弘扬中华文化,让驻在国人民更多地了解中国,中国在一些国家建立了文化中心。
目前,我国与其它国家的文化交流极其活跃,就拿中国与菲律宾的文化交流来说吧。
菲律宾是一个具有多元文化的国家。它受西班牙和美国殖民统治达400余年。文化艺术深受西班牙和美国的影响。菲律宾有华侨、华人 约200万人。他们对菲律宾的经济和文化的发展做出了很大的贡献。所以,中华文化在菲律宾文化中占有很大的分量。文化的多元性,使菲律宾的文化丰富多彩,也使它更具有包容性。这在客观上给中菲文化交流带来了有利条件。
中菲两国政府于1979年7月8日签订了《中菲两国政府文化合作协定》。其后,基本上每两年签署一个执行计划。目前的执行计划是2002年至2004年。因此,两国的文化交流在有计划地、有序地进行着。菲律宾华人拥有雄厚的经济实力,而且对祖国怀有深厚的感情,对中华文化具有浓厚的兴趣。他们常表示在菲弘扬中华文化的愿望,邀请中国艺术团组、书画展览等来菲演展。有经济实力的菲律宾人有时也愿意邀请中国的艺术团来菲演出。因此,民间文化交流颇为活跃。文化处的做法是:官方民间并举,以官方为主,大力推动民间交流。
菲律宾没有设文化部,政府主管文化的机构是国家文化艺术委员会。文化艺术委员会下属菲律宾文化中心、国家博物馆、国家图书馆等六个文化单位。文化处与这些文化机构的关系比较密切,合作较为融洽。菲律宾是个较为自由的国家,对我举办文化活动限制较少。菲律宾的大学、中学欢迎我在其学校里举办文化活动,如放映中国电影、举办中国图片展、赠送中国图书等。我们常在学校里举办“中国走进课堂”活动。在对菲宣传中,我们努力做到小型化、多样化、系列化、主题化。努力营造“文化搭台,外交唱戏”的生动活泼的对菲宣传局面。每年的6月9日是中菲建交纪念日。2002年1月24日,菲律宾总统阿罗约宣布,从该年起,每年的6月9日为“菲中友谊日”。这期间,文化处每年都举办一系列文化庆祝活动。另外,文化处还协助有关单位办好于元宵节期间举办的一年一度的“中国传统文化节”。由于我国的国际声望日益增高,中菲交往日益增多,菲律宾要求学中文的人越来越多。文化处积极推动菲律宾的华文教育。
我自 1980年从国际电台调到文化部工作后一直从事对外文化交流工作。五次在驻外使(领)馆工作。第一次1981年至1984年,在驻巴基斯坦使馆,任随员;第二次1988年至1992年,先在驻巴基斯坦使馆任一等秘书,后调到驻卡拉奇总领馆,任文化领事;第三次1995年至1998年在驻泰国使馆,任文化参赞;第四次2000年至2003年在驻巴基斯坦使馆,任文化参赞;第五次2003年至2005年在驻菲律宾使馆,任文化参赞。文化参赞的主要职能是主持使馆文化处工作,全面负责中国与驻在国的文化交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