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写博客有三年多了,似乎从来没有写过有关明星绯闻类的文章。一是因为你写了,远不及小报花边新闻的效应,二是所谓绯闻,终究是人家床笫之乐你情我愿管你屁事。中国人传统讲究非礼勿视、非礼勿听,眼不见为净。再说男女情感、性事是最难明辨是非的尴尬事。所以不写明星绯闻也是我写博客遵循的原则。但今天似乎有悖,讲一下马琳与张宁益二位明星的家事或绯闻。
据说马琳现在有了“小三”,与隐婚五年的妻子张宁益对簿公堂,双方亲家也分别通过媒体,各说各的理。这也是人之常情,虎毒还不食子,舔犊、护犊之情更是人的本能。马妈妈前二天说了:马琳当时太单纯了,以为摆了酒席才算结婚,领证只是个形式。这话用现在时髦的说法:很雷人!当然马妈妈也可能是实话实说,中国人讲究的是婚宴上三头对六面,跪拜公婆,才是马家的媳妇。要怪也只能怪现行的体育机制,你们能培养出一个叱咤风云的世界冠军,却同时又是一个连领证不知道是结婚的法盲,这就是体制的问题了。
今天马妈妈又讲话了:“他是个党员,不可能做出这样的事!”不知道马妈妈这样说了以后,有没有注意到媒体记者的面部表情,莫名惊诧还是忍俊不禁或者啼笑皆非。反正我的直觉,当时记者的内心感受一定是很复杂很微妙很矛盾的。语言文字这东西是有生命力的,既然有生命就有初生期、旺盛期和衰老期。所以,马妈妈这句更雷人的话,七十年前说,一定会有众多父老乡亲面对带血的刺刀挺身而出;五十年前说,诬陷的人必然难逃右派下场或牢狱之灾;三十年前说,坚信不疑和将信将疑之人参半;而今天说,则让我想起了很多年前目睹的一场邻里对骂:
杨阿姨是一位苦大仇深的里弄干部,解放后长年习惯于街坊邻居间的吆五喝六、颐指气使。进入八十年代退居二线,但还时时关注阶级斗争新动向。阿康出身小康之家,是位喜欢没事找事、嘴巴不能吃亏的人。一天,阿康可能做错了点小事,杨阿姨的弦就绷紧了。一来二去对骂开始,先是就事论事斥责对方,后来嘴里开始不干净,再后来,杨阿姨大概觉得这些都不足以击溃对方,就拿出了文革“成份论”的杀手锏:你们家算是什么东西?阿康反诘:你们家算是什么东西?杨阿姨终于一剑封喉:你们家是老板!剥削穷人!阿康不反诘了,哈哈大笑:老板有啥勿好?有钞票有房子,说明在上海滩混得好,不像侬格只穷鬼!杨阿姨懵了,当年只要甩出这一招,对方的父母一定是乖乖地拉着孩子缩着颈脖灰溜溜地回家,今天非但没鸣金收兵却高奏凯歌,连一旁的人都幸灾乐祸地嗤笑。杨阿姨第一次发觉自己老了。从那以后,弄堂里再也没听到她吆五喝六的声音,直到寿终正寝。
不知道今天马妈妈为护犊讲了这句话,亲家张妈妈会不会反诘、怎样反诘。我也是在瞎猜想,如果就这话的逻辑进行反驳的话,这话是很不好听的,而且也很影响社会和谐的,对我们的党无疑会恶毒攻击,对广大忠诚清廉、起先锋模范作用的党员是一种亵渎。还对我们非党人士既是诽谤又是怂恿,潜台词则成了:不是党员,肯定会做这样的事;不是党员可以或者应该做这样的事,呵呵。所以我觉得,马妈妈的话虽是护犊之言实为糊涂之言。当今法制社会,无论杀人越货的刑事案,还是家长里短婚外恋情的民事案,都遵循一个法理: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再说现在又是一个风情浪漫的社会,小三又算什么,重庆的女黑首谢才苹都已小十六了,大可不必刘姥姥进大观园,更不能糊涂到拿党票来做担保,时代不同了,价值观颠覆了。倒是应该面对现实,做好儿子离婚的财产分割准备工作,在法庭上有理有据有利,才是当务之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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