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我说过,05年出台的股权分置改革是01年国有股减持的实现形式,其最终目的就是解决国有股的退出。“股权分置改革的前身就是国有股减持,部分国有资本是要坚定的退出市场的,虽然并非所有股份,但以下几种股份退出的可能性很大:第一,国家决定私有化的行业。第二,国家资本决定从控股转变为参股的企业。第三,国家资本控股权不能放松,但在所持股份比例在控股权底线遥遥之上部分股权(简单举例,如果国家决定要至少持有该企业50%的股份,而目前持有达到70%,那么企业老总在政策允许之下减持5%,给员工和自己发发奖金,也未尝不可)。”(见本人上一篇博文)
因此,如今在小非要走已走,国有股还没全面开禁却面对这么小的成交量,可能无法减持的情况下,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可以说是面临失败风险的,因此监管层必须要考虑如何挽救这个局面,可转换债就是一个方法。从另一个角度看,可转换债门槛较高,基本是排除了大部分小非。从实质来看,可转债的出台只是有关方面以免股权分置改革和国有股减持失败的一个补救措施而已,至少直接和最终目的不是为了给市场减压。
对于市场的影响,可转债并不能立刻减少市场的做空压力,但是可以把2010年开始的大非压力延缓或者稀释,属于中长期利好。市场本身的起伏,最终还是要依靠经济。至于小非的减持冲动,该政策并没有任何实质性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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