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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以见面为目的的写博算耍流氓么?

(2013-07-11 19:52:15)
标签:

博客与现实

小三与正房

不见面

耍流氓

分类: 自言自语

毛说:不以结婚为目的的恋爱就是耍流氓。博里有人还说,不以吃西瓜为目的的夏天也是耍流氓。我想问:不以见面为目的的写博算耍流氓吗?

 

学而优则仕,演而优则导,博而优则见。是这样吧?新浪改版后的强大功能让我们更容易地看到谁关注谁了,谁喜欢谁了,谁和谁见面了。各路写手们总会透过电脑屏幕嗅出与自己气息相投的文字,惺惺相惜,然后从幕后走到台前,相见恨晚。

 

我算不算异类?我是那么地抗拒见面。 曾有热心的家乡人,在博客上也神交已久,我是那么地喜欢她的文字,喜欢她的摄影,喜欢她的生活态度。可是当人家得知我回乡探亲热情地留言要尽地主之宜时,我却退缩了。我无声的退缩不知是否让一颗豪爽热情的心莫名其妙,有什么呀.不就是见一面吗?

 

我想是因为自卑吧。怕见光死,怕让人失望。 博里有才的人太多了,自己那半斤八两,实在无法和高人比肩而坐,作为自卑的一种自我保护,那就索性不见。

 

还有就是懒吧。一段友谊开始了,就要用心维护,否则热烈开场,冷清收场,还不如不曾开始。我这样一个连对现实生活中的朋友都因忙乱的生活而怠慢的人,会对网络中的博友敬而远之也就不足为怪了。

 

最重要的一点啊,也最难以启齿的,就是在我心里,博客和现实生活啊,就像是小三和正房,最好不要有交集,不要纠缠不清。诚然我爱这个小三,挤出时间偷偷摸摸和它约会,和它说了不少知心话。而且我也不是滥情的人,有小四小五什么的,纵使微博微信满天飞,我也不为所动,独爱这一个,一爱就是七年。唐教授说得对,流氓的前身都是情圣,只因用情太深。这么小心,也是害怕失去。


不过我倒是很愿意旁观博里面热热闹闹的各种聚会。特别是未村的才子佳人,好文无数。他们的聚会,演绎出一个有情有意的江湖。

 

新浪提醒我,我这个不咸不淡的博客写了整整七年了。七年啊,里面记录了我多少酸甜苦辣。唯一值得自豪的是,都是自己写的(不好意思叫原创),未曾删减过一个字,无论是郁闷的,落魄的,开心的,得意的,都如实地再现过往的一段生活。

 

写了半天,糟踏了一个好题目。有兴趣的可以拿去重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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