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王旭东
奥运是以更高、更快、更强为精神口号,以运动员、裁判员、教练员,为主要参与者的人类竞技盛会,其他的都是注解。我在2008年8月23日之前是这样认为。但一例陈中胜出后被仲裁在赛后判为“出局”改变了我的看法,说实话很痛心。当然,我一个微不足道的奥运观众的看法在所谓的全球50亿观众而言,我的痛心可以忽略不计。相信我和陈中都是支持“同一个梦想、同一个世界”的一份子,从这个意义上,对我的只是情绪的波动,而对陈中,就是权势的扼杀!
如果说:运动员在比赛期间,无条件的尊重裁判,是个常识。陈中做到了,当裁判当场判陈中获胜后,陈中和对手史蒂文森,服从现场裁判的判罚,都没有对比赛结果提出质疑。比赛后N小时后,有人宣布改判为:史蒂文森获胜。
现在请大家注意:跆拳道,不是足球,不是篮球,不是许许多多的公正比赛——裁判判了可以不算数。因为裁判的背后还有裁判,是你看不到手,随时可以干预比赛结果,尽管在这么神圣的奥运会比赛中。
如果说:裁判员当场判罚与仲裁有异议,并且在赛后。那么我认为是裁判员之间的事情,与运动员无关。就好比足球比赛一样,判罚是有效的,结果不会改变,事后可以对裁判员做出制裁。凭什么裁判的失误要由运动员来承担?请问,跆拳道项目你们加入奥运大家庭,有田径早吗?有足球早吗?你所谓的仲裁们有什么资格违反历史,违反常识的去改判奥运的运动员的比赛成绩,改变他们的奥运梦想?很明显,不是凭公正,而是凭权势,那谁赋予你们的权势呢?是一个冠冕堂皇的口号——保证公平竞争。
如果说:每个项目仲裁们都打着“公平竞赛”的旗号,那永远有扯不完的皮、说不完的理。简单的说就是仲裁们通过比赛录像看到了一些现场裁判肉眼没能看到的地方,于是翻出来,说这才是最公正客观的,你应该服从。裁判是可以服从,但比赛结束了,于是运动员的比赛结果一定要等录像核对完才知道,这个核对有可能1、2个小时也有可能1、2天,难度大的1、2年也说不定。跆拳道运动员应该无条件的服从两重标准:第一,场上裁判的眼睛口令,第二,场下,仲裁的录像口令。 这样的话,更高、更快、更强的奥运精神,在没有摄像机之前的时代,是不存在的,因为它的成绩不客观,所以,我认为2008年8月23日,应该成为现代奥运会的又一个新纪元。它代表着跆拳道利用摄像机技术改变了奥运历史上对成绩的认定,而且是在比赛后,这个突出的贡献一定要铭记并大力推广。我看既然世跆联,能这么有魄力的改判中国最优秀的跆拳道运动员最重要的比赛,那把历届比赛的历史录像带都找出来,用仲裁们公正之眼、权杖之手,重新排个名次。一定能找到与当时判罚相左的,说不定陈中以前的金牌,你们还能收回呢。
如果说,世跆协有着一贯的作风和良好的公信力,那么我们也心悦诚服的接受,可结果是在07年世锦赛上,世跆联秘书长、韩国人梁振锡这样说:主裁在比赛中代表权威性,他的决定不容更改。”不过,这并不意味着犯错误的裁判将不会受到惩罚。
8月23日,他又这样说:http://2008.sina.com.cn/cn/tkd/2008-08-23/2255253421.shtml(详文)
世界跆拳道联合会秘书长梁振锡召开了记者见面会,他表示这次改判,是在征求了中国跆拳道协会、英国跆拳道协会的意见之后做出的。“中国跆拳道协会说,作为东道主,会接受任何的决定,因此我们在没有任何压力的前提下,做出了这次改判的决定。”梁振锡说世界跆联对中国方面的风度表示感谢。”
中国跆拳道协会的:“作为东道主接受任何决定。”与韩国人梁振锡用“风度”来解释改判,是我享受奥运会大餐中遇到的苍蝇屎,还是双黄儿的。请不要再用外交式的虚伪去玷污奥运健儿的成绩了。陈中可以输掉比赛,但不能成为虚伪背后的牺牲品,当然现在牺牲已经成为事实,那请世跆协将以往重要比赛的录像公布于众,请公众找找问题,这样即推广了跆拳道运动,也示尔公正公开,若无此,谁敢保证你们就是公正的呢?
现在这样低能而功利的改判,也成为了奥运的一部分,女子67公斤以上级跆拳道比赛,含金量取决于外交策略,与奥运精神差的挺远。尊重运动员的比赛历程,保护运动员的运动生涯,是不是应该超越比赛的意义呢?
陈中的实力与艰辛就象其他健儿们一样,大家有目共睹,可我们也有看不到的地方,就请所有项目的仲裁们翻开录像,慢慢看,慢慢改判。兴许,未来的奥运会真的是比赛第一,改判第二,国与国的友谊地久天长,奥运的未来就是人类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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