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智能时代翻译版权疑难何解?
(2024-09-13 10:3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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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智能时代翻译版权疑难何解?
李景端
(载《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2024年9身12日)
随着无人操控,人工智能等新技术的发展,有学者认为,世界已进入后现代主义时代。这个时代与现代主义时代的重大不同,就在于前者不完全否定或弱化既有的存在,而是强调人机合一,追求新旧事物的共存。要求在建设新设施的同时,必须保护自然生态资源,实现更高质量的可持续发展。依照这种观点,后现代主义时代在传统的翻译领域,会带来什么样的变化和问题?
人工智能的应用范围会越来越广。传统的人工翻译,势必会受到人工智能翻译的挑战。这种挑战,可谓利弊兼备。
所谓利,一是提高翻译效率。随着C h a tGPT的出现,特别是美国又推出“文本生成视频”人工智能模型S o r a ,极大地提高了翻译效率。以往一本书,一个人通常要年把才能译出,如今人工智能翻译,只需两三天就能完成。二是减轻脑力劳动。以往搞翻译,要对版本,找贤料,查词典,推敲用词,确实费神,而人工智能翻译,明显省事多了。三是弥补人工翻译的短板。人工翻译有时难免会遇到陌生的专业术语、冷僻历史典故、疑难词汇,以致造成错译、猜译、漏译,而人工智能翻译,可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译者克服这些疑难。
所谓弊,一是人工智能翻译,只是依赖大数据进行文字翻译,无法体现作品中蕴藏着人的情感,某些艺术特征。所以只能完成一般性文裆、文字交流、以及一些单纯敍述性的通俗文学翻译。对于那些专业术语较多的理论著作、严谨的法律文本、以及富含情感描写和艺术夸张的高雅文学作品,即使有人工智能翻译打底,仍需高端译者进行人工审订、修辞、润色等文字加工。二是人工智能翻译势必越来越多地取代人工翻译,以至抢了人工翻译对饭碗,导致不少低端译者失业。
三是人工智能翻译给翻译版权的归属,带来了新的疑难。
综上所述利弊,人工智能翻译,毕竟是后现代主义时代的新生事物,对翻译事业来说,它提高了效率,减轻了成本,促进了世界文化交流,无疑是利大于弊,应该受到欢迎和鼓励。至于上述人工智能翻译,所带来的翻译版权归属问题,本文尝试作一些初浅探讨。
试想,假如某翻译公司用人工智能手段,翻译出一部文学著作,再请一位教授进行审订和文字加工后出版。那么请问:这部译作的译者如何署名?这部译作是否享有专有出版权?承担文字加工的这位教授,是否享有他的版权?如果他人同样用人工智能手段翻译出这部作品,是否构成抄袭?对于这些疑问,有的或许有答案,有的目前确无明确答案。对此,笔者姑且提出以下见解。
首先,期待《世界版权公约》再修订时,能明确人工智能翻译有关的版权问题。《世界版权公约》1955生效后,1971年作过修订,而《伯尔尼公约》也经过四次修订和两次增补。半个世紀以来,涉及知识产权领域发生了不少变化,希望机器操作和人工智能相关新发展,能尽早纳入版权公约修订的范畴。
其次,美国和我国多数国家,现在都不承认人工智能生成物的著作权,因此,人工智能作品不享有专有出版权。
第三,在人工智能翻译基础上进行的文字加工,要看这种加工是否具有独创性。如果只是校对性的单个文字勘误,并无注入独创知识,这种加工不具有版权。反之,若在加工中,注入了加工人知识添加,并作出独创性修改,那么这种臻于完美的文字加工,应该享有版权。笔者个人愚见,这种类似对作品进行注释、校勘的演绎作品,可享有一定的版权。建议:在修订著作权法时,可否增加一项“文字加工权”。
第四,目前若有人将人工智能翻译作品,使用假人名冒充译者。因无现有法律依据,很难进行法律追究,若无人实据揭发,只能道德遣责。笔者主张,使用人工智能翻译的作品,不妨如实署名:译者:人工智能翻译;文字加工者:某某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