傍文化现象不可等闲视之
李景端
现在社会上关注文化的氛围好像蛮浓厚,除媒体上常见建设文化强国的报道外,各地各行还经常出现形形色色冠有文化名义的活动与宣传。在这当中,有一些确实是响应中央关于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号召,以多做文化实事的贡献,展现出传承与弘扬中华文化的巨大热情。不过也有一些是把市场炒作,蒙上文化的面纱,或将经营的商业活动,随意自诩为什么“文化”。深入观察一下如今不少打着文化旗号的项目和活动,其实并无多少惠及文化之实效。所以要打文化牌,无非是想吸引眼球,娱乐大众。现实生活中,这类或多或少把文化当作标签、主要是想傍文化沾光谋利的现象,大致有如下的表现:
——不顾资源及消费条件,轻率地上马缺乏文化含量的“文化产业园”,有的连书店、报亭都没有,除了网吧,就只有商店和餐馆。冠上“文化产业园”之名,主要为了有利于拆迁圈地。
——热衷举办这个节那个节,又多以“文化搭台、经济唱戏”为名。这本是地方招商的一种好方式,只是有些地方操办的结果,“文化搭台”不是徒有虚名,就是庸俗走样,最给力的还是在成交合同。
——争抢古人名人资源,以弘扬历史文化为名,热炒名人故里、名人墓地。有些历史真古迹不见关心保护,而热衷建造人为假古迹的却大有人在。有的开发商毁掉名人真故居,再重建假故居,靠着名人招牌,房价骤升好多倍。就连小说中无从考证的风流豪绅“西门庆”,现在也有人争着要去为他建“故里”。
——把某些封建的、违反人性的、愚昧的历史糟粕,当作“文化遗产”加以渲染。如不加区别宣传“二十四孝”,兴建什么“二十四孝碑”。还有盲目炫耀一些封建的殉夫殉主“节烈坊”,把它当作地方文化的“荣耀”。
——更多见的,就是动辙把某种生活行为,不分美丑雅俗,都玄乎地称其为什么文化,如探墓文化、占卜文化、青楼文化等。还有人为推销螃蟹,竟搬出《红楼梦》中吃螃蟹的故事,美其名探究“食蟹文化”,如此等等。
不能说上述这些都是把文化当标签,但也不容否认,其中确有人打文化牌,是醉翁之意不在酒。出现这种“傍文化”现象的原因,一是赶时髦,搭便车。鉴于国家当下重视文化建设,社会也强调崇尚文化,所以搞活动尽量与文化挂上钩,这样既迎合潮流,还能在舆论及经营中,分享到因沾文化之光而带来的某些便利,如享受优惠税收等。二是借光环,造声势。有的因为本身的资源嫌贫乏,在硬条件上缺乏竞争力,就想打文化牌,在软环境上增加文化附加值,借助文化的光环,提升自己的竞争力。三是认识偏差,误解文化。有些人对文化的认识存在偏差,有的根本没有理解文化的真谛所在。他们把冠上文化之名、亮出文化口号、请文化名人捧场、召开带文化色彩的会、乃至抢着注册一个文化商标等,就当作是在“弘扬文化”了。这是对文化理解上的认识误区,不仅把文化的本质看得过于简单化了,更是审视文化价值观的一种误判。
文化的概念,既包含自然科学,也包含人文社会科学。在当今社会,它通常特指人类创造的精神成果。这种成果,只有体现出社会文明的价值,发挥出推动社会发展的作用,才能成为先进文化而受到推崇。弘扬文化的本质要求,应该是通过文艺、教育、科研、出版等的繁荣,展现并传播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人的和谐生态与道德规范。不是披上文化形式,就算有文化含量了。文化形式与文化本质是有区别的。艺术行为,凡传播真善美、符合文明价值取向的,才是真文化;而渲染暴力色情迷信的,即便用上了文化的形式,那也是伪文化。发展文化常讲提倡创意,但创意也有文化与非文化之分。那种不讲品位、背离文化正确价值观的创意,只会产生扭曲和亵渎文化的效果。如有一条推销房产的广告:“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白领尽开颜。”这是开发商套用杜甫名诗,把原诗中的“天下寒士俱欢颜”,改为“天下白领尽开颜”。这个改动,变同情寒士为恭维白领,改变了原诗的道德取向及审美品格,散发着阿谀富贵的气息。像这样的创意,难道是我们要倡导与弘扬的文化精神吗!
在市场竞争中,刻意绑架文化用以谋利的,不能说没有,但不会是多数。更多的人,或是出于对文化的无知,或是片面追逐盈利,以至在经营文化中,轻文重商,不自觉或半自觉地把文化当作标签来使用。这种现象如不加警惕遏制,势必造成不良的社会后果。首先是玷污了文化的形象。把糟粕当作精华,把假的半吊子的都说成珍品,无异给真正文化泼了脏水。倘若真的建起“西门庆故里”,恐怕以后人们一见到什么名人故居,必然就会联想到造假了。其次是败坏社会风气。振兴文化的重要目的,就是要人们在接受文化熏陶过程中,提高对信仰、价值观、道德观、历史观、以及尊重科学、爱护环境等的正确认识。如果这种文化熏陶,只是标签式的、作秀的、甚至被异化的,出现了所谓没有文化的文化人,或没有文化的文化产业,那么肯定会对社会风气造成伤害,特别是会对年轻人产生误导。对此,切不可等闲视之。
加载中,请稍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