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斯”现形受害者别再沉默
李景端
《文汇读书周报》2006年11月3日曾以头版头条,披露《诺贝尔文学奖文集》涉嫌“中译中”,文中点名该书署名的译者“李斯”有抄袭之嫌。当年12月8日,我在《中国图书商报》发表《致“李斯”的公开信》,要求这位能译十几种文字的“大翻译家”,亮出自己的真实身份和翻译经历,网上甚至出现过《通缉大翻译家“李斯”》这样的报道。可是终不见“李斯”有任何回应。“李斯”究竟是何方“大圣”有如此能耐?
近日从老友、八十五高龄的老翻译家傅惟慈处获悉,因发现这套“文集”中托马斯·曼的《布登勃洛克一家》的文字,系抄袭他的译本,他于是会同被侵权的出版社,对“李斯”等进行法律追究。江苏省版权局对傅惟慈及“李斯”两个译本经过审核之后认为:(1)绝大部分人名、地名均完全相同,一字不差;(2)许多具有傅译本译者特征的用词,如鼓腾腾、啁啁等也完全相同;(3)书信、诗句这些最具有个性特征的文字、段落几无二致;(4)两译本文字相同率高达99%,最后裁定“李斯”译本对傅惟慈译本构成著作权意义上的抄袭剽窃。尽管这套书的侵权过程,因为经过几层“转包”,涉及的责任方不止一家,但法院在审理中认定,署名“李斯”的译本,系抄袭自傅惟慈的译本,这一点事实明显,证据确凿。据悉侵权方也认账。并道歉赔偿了。
至此,“李斯”终于现形了。原来“李斯”者,乃不折不扣的“文抄公”也。
“李斯”真面目的暴露,有几点警示,很值得人们深思。
首先,伪装再好的造假,总有“马脚”外露的。据了解,“李斯”这位“大翻译家”,是由北京文思集成文化公司推出来。《诺贝尔文学奖文集》这套书,是一家文艺出版社包给这家文化公司翻译的。分明是抄袭,但又必须造出一名乃至多名译者,才好瞒过读者。“李斯”也许不过是“文抄公”的一个代名词,可是,文思集成文化公司的马辉,还煞有介事地书面介绍“李斯”来自武汉大学,“主要译作有《野兽之美》、《跨掉的一代》”。我认识译界的朋友也不算少,从未听说武汉大学有一个能译十几种文字的“大翻译家李斯”。没想到这位马辉先生,竟大言不惭地把剽窃之作当作所谓“李斯”的翻译成果。他自以为忽悠读者不费事,殊不知早在2001年,专门从事“跨掉的一代”研究的四川大学文楚安教授,就已撰文揭露过所谓“李斯”的学术造假行为。这一次,“李斯”又露“马脚”了。
其次,出版社出版翻译书,采取层层“转包”的办法,实在贻害无穷。《诺贝尔文学奖文集》是一家文艺出版社,经过了北京、台北相关文化公司几层转包,才以该社名义出版的。最可笑的是,分明是抄袭他人的译本,有个叫颜正仪的人,居然还敢签下授权书,确认“《布登勃洛克》为本人拥有权益的译著”。一部抄袭之作,何以能如此容易地通过了出版程序的一道道关口?其重要原因就是,出版监管的责任,在层层“转包”中丧失掉了。文思集成文化公司什么居心,大概不言自明,而这套书的责编陈琛,在“转包”中究竟起了什么作用,却不能不令人怀疑。为抄袭剽窃之作开绿灯,使非法之书披上合法伪装,这种行为岂不同市场上的“托儿”相似?出版社的人,竟成了他人非法侵权谋利的“托儿”,其中的教训难道不应该深思吗?
最后,对抄袭剽窃行为,绝不能采取息事宁人,放任纵容态度。这次傅惟慈先生及译林出版社勇于用法律武器为自己维权,这应该给予支持和鼓励。这套文集还包括《克丽丝汀的一生》、《福尔赛世家》等38种译本。现在已有一本书揭穿了“李斯”的老底,这套文集其他书的谜也就不难解开了。“李斯”现形了,那么“李斯”其他“译作”的受害者,你们还打算沉默吗?
(载2008年12月2日《中国新闻出版报》)
加载中,请稍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