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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谈路权

(2008-04-10 23:06:20)
标签:

杂谈

 

几天前,我写了一篇谈路权的文章,我的几位朋友就此发表了一些颇有见地的意见,这些意见使我获益匪浅。

其实路权还调整着司机之间的关系及权利。比如转弯车辆须避让直行车,并线车辆须避让本道行驶的车辆。

我在澳洲开车时,我从支路上主路,由于路口没有交通信号灯,我足足等了八、九分钟,直到主路上看不到驶过来的车辆,我才能上去,这不是我谦让,是人家那儿的规矩。这也就是井台老弟所说的,在西方国家的考官和驾驶员眼里,如果由于是你的原因,让后车踩了一脚刹车,那你就是一个不合格的驾驶员。正是由于在行驶中大家都尊重了别人的路权,才有了人家国家里道路的秩序、安全、畅通和高速。

我们国家,有相当一部分司机朋友的路权观念是是很可怕的,带有原始和野蛮的特征。最典型的是:“我的是我的,你的也是我的”,能挤就挤,能抢则抢;“弱肉强食”,占路为王;以前还只是抢行,现在已经发展到了逆行。

而在中国的交警眼里,路权的概念也是很模糊的,常常是糊涂官错判糊涂案,比如现在还在实施的不分青红皂白的追尾车负全责的法规。

路权面前应该人人平等,但在中国现在还做不到。在现实生活中,领导人的路权似乎就大于普通人。领导人一出来,就要实施交通管制,封一条路不行,还要封两条;分路段封还不够,一定要全程封。同样作领导人,在国外可没那么大的派头,美国总统进出白宫不是早已经改乘直升飞机了吗?日本天皇出行,开道的警车一路上不断的要向让道的社会车辆道歉,因为天皇陛下侵犯了别人的路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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