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作人的散文平淡闲适一直为后人所称道,读者在阅读他的散文时,在他的文字中寻找到一种心灵的安静,不经意之间随着他的文字走入一种真实的意境。他的文字没有起伏飘落,崇尚自然简单,不求华美,却在平淡之间让读者感受到温暖之情,腴润舒服。
周作人在1925年曾经写道“我近来作为极慕平淡自然的境地,但看古代或国外文学才有此种作品,自己还梦想不到有能做的一天,因为这有气质境地与年龄的关系,不可勉强。像我这样褊急的脾气的人,生在中国的这个时代,实在难忘能够从容镇静地做出平淡冲和的文章来。”
十年之后,1936年他以总结口气说明道:“有人好意地说我的文章写得平淡,我听了很觉得喜欢,但也很惶恐。平淡,这是我最缺少的,虽然也原是我的理想,而事实上决没有能够做到一分毫,盖凡理想本来即其所最缺少而不能做到者也。”我想,这可能是作家因为理想中追求平淡冲和的文风,十年前开始有意识地把自己的散文风格确定为平淡闲适,十年之后的总结有些不忘勉励自己的谦虚之词。其实,他这样说也是他的文风体现,就是有意淡化浓厚的情感。这些我们可以从他描绘“初恋”的追忆,本是多年以后不忘的初恋,却被他写成一种看似青烟缥缈一般。
如果我们在往上追溯15年,阅读知堂日记,不难发现他的日记就是最好的散文,他之所以成为散文艺术大师,实非易朝一夕之功。在周作人早期的日记中,读者可以品出那种固有风格的几许特征。1900年,周作人虚岁16岁,三月初一记道:家中小郁李,长仅尺许,粗径一分许,而蓓蕾三日生焉,……月中浣往调马场,见杜鹃,不甚多见,枝叶甚繁,而作花者只寥寥一二株;余家一树,自十一月至正月,烂漫不绝,至二月杪始完,而今见蓓蕾盈枝,亦一奇也。同年的日记往调马场扫墓写道:过一岭,约千百级,上山映山红、牛黄话颇多,又有蕉藤数株,着花蔚蓝色,状如豆花,着实即刀豆也。这种留心于野卉杂花,记其性状,文情闲静,在以后的《故乡的野菜》中我们可以领略到作者的文笔之润泽。
我读过先生的《乌篷船》,是作者描写水乡的绝妙之作。在他的少年日记中也有记载:坐少刻寝,就枕即睡。少选又为舟触岸惊觉,约四下钟矣。逐不复睡,挑灯伏枕作是日日记。书讫,推窗一望,曙色朗然,见四岸菜花,色黄如金,纵观之久,怡然自得。
周作人少年时纪录下的日记,本无意为文,却二十年以后他的散文艺术风格打下伏笔。可见,作家不是偶然形成的,对生活雅趣的纪录,对自然景物野趣的描绘在日记中润雅于笔,为以后的散文积累了思维感应,形成了自然平淡平和的风格。周作人是中国新文学史上最大的散文家,这是鲁迅的评价。鲁迅的评价是十分客观的,不是因为他们是兄弟,因为鲁迅作出这样的评价时,正在与林语堂、周作人一派的文学主张进行激烈的论争,鲁迅是在向国际友人介绍中国新文学的时候郑重地做出这样的评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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