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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了是亲人,婆媳间就没有太严重的事!

(2013-07-06 17:11:09)
标签:

杂谈

分类: 鲁湘琦珑随笔

中午吃饭,大肉佗说起昨晚他看的“爱情保卫战”一段故事,是我没看到的。

男孩女孩毕业后就在一起,整整四年了,一直挺好。男方父母把家里的房子给卖了,给儿子买了一套八十多平方的房子,正因为卖了家里的房子,所以也搬到城里跟这唯一的儿子一起住。

 

住了三个月,问题来了,女方要跟男方分手。而这分手的原因就是这公婆与媳住一起发生的点点滴滴小事。大肉佗说,他们所提到发生的这些事,几乎所有的全部可以套到我们自己身上。

我问:我们咋没分开?

 

说是两老人把阳台变成了一个垃圾站……

我可以想像,应该是两老人爱去捡一些瓶子与报纸啥的堆那了,因为这些都是可以卖钱的。在老人眼里,那全是财富。

 

说是每天早上老人都做好了早餐,叫两年轻的起来吃,以前不敲门,后面敲门了,可是事实就是两个人必须要叫才会起来……每天急急忙忙,有时根本不吃就走了。

也能理解,我们也一样,每天从来没有会比公公婆婆或妈妈起得早的……不过倒也觉得这不是什么大事。

 

又说是周一至周五两年轻很累的,到了周末才,两老人好好的做一顿给他们,可是两人却基本不起来吃几口……

这个我就不理解,再如何也要尊重一下老人的劳动成果吧。

 

再又说,男女双方,一个是山西的,一个是四川的,口胃不一也罢,语言也几乎是完全不懂。每次男方都是用方言与父母说话,而女方每次听到总觉得是男的与父母说着她的坏话,为此强烈要求男的在家里必须普通话。

呵,说到这点,我倒是得说大肉佗委屈了,因为我们在一起开始到现在,我与妈妈都是说家乡话,要我和妈妈说普通话,我实在是别扭啊。好在一般我会解释给大肉佗听,到现在,他基本也大部分能懂是啥意思了。至于他与公婆说家乡话,我有时听不懂,我哪管那么多,我当是耳根清静一下……呵

 

住在一起这么多的矛盾,我说:咋不分开住?自己小两口搬出去租房呗。或是租个房给父母?

可实际是男的不同意给父母租,因为这房是父母卖了老家的房才买的。嗯,想想也是能理解的。那就两口子自己到外面租房嘛,有钱了再买一套,平时有空与父母聚聚也不至于那么多的矛盾。可是女方家长都有意见了,当初也是因为看到你男的有房了才答应继续交往的……

 

说到这里,我们还能说些啥呢?试想想,这不知道是现在多少人的烦恼。想着我们自己,一样的与公婆在一起,也有诸多的不习惯。但是我总说,有些东西需要互相理解。只是到了这对男女主人公身上,最终却成了从朋友往婚姻前进的绊脚石。

也或许正是因为没有结婚,他们觉得还有选择。所以最后他们还是分手告终!

 

而我们,又有多少已步进婚姻却都在面对着这些相似的问题。你们如何去应对?我只相信一句话:只要心里认定这全是亲人,一切都不会太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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