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 鲁湘琦珑随笔 |
周末,大肉佗聊起了老家院前的一位奶奶,其实年龄与老爸差不多了,只是因为辈份大些吧。家里有一儿一女,儿子与大肉佗一般大吧。看着我们成家有了孩子,其实奶奶也是着急啊。而这着急不只是因为没成家,却是因为本找了一个女友,就是邻村的一个比他大点点的女孩。然而现在却是:女孩把他们在一起赚的钱全带走了,还跟了另一个男人。
看着这样,大人只有着急的份,可是他们远在北京,大人还是只能干着急。奶奶的儿子心里不服,于是去找女孩,而家里比较宽松且兄弟较多的女孩,一个电话打回家,这下好了,家人带着一帮子人打到了奶奶家。奶奶就这样被打住院了!
听着我都不知道说什么好,且不管究竟是谁对谁错,只是两个人的相处,都住了那么长时间,要分手可以好好说,为何要把归于两个人的东西,一个人带走呢?难道这些比感情还重要?
曾经我见过这么一个留言,同住了好久的男孩与女孩,因为一些事,两人分手了。其实这是再正常不过的事,然而女孩提出了要男孩赔偿几年的青春损失费……我这一看还真是晕了,还有这么一说?
照这理来算,这结婚离婚的,有一方那得向对方要多少的损失费呢?哈哈,我觉得好玩。
现在的人有时还真是想不通了,似乎什么都可以用一个“费”来界定的,包括感情。如今这离婚率都如此高,更何况又是牵手分手呢。都说好聚好散,只是真到了自己头上,好像是“好聚好散”这四个字只对别人而说的,于自己,只有不能“亏”了自己啊。
唉!人啊,如何要搞到这样的地步?
所以我还是喜欢大肉佗一句话。
他说:要是你要走,我什么也不要。
我说:那你怎么办?
他说:我就跟着你后面跑呗,你到哪我到哪!
我说:那你怎么办?
他说:我就跟着你后面跑呗,你到哪我到哪!
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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