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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劳动法。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劳动法执行。”
“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有些东西,不遭遇,不思考,不琢磨,不追究,永远不会得到正解。我不明白,那些人为什么就甘心稀里糊涂的过一辈子。他们连自己有何权利、是否受到了侵害都懒于了解,还有什么精力和毅力为社会进步提供助推作用?
更多的人,他们明知自己的权益有可能受到了侵犯(当然他们也只是觉得,没有像我这样打破砂锅查到底,但同时这也说明受到的侵犯已经足够明显和普遍了),却坦然接受,甚至甘之如饴。他们将这称之为成熟的、良好的心态,将忍气吞声避免节外生枝视为一种美德,并引以为豪。
真他妈的。就算全世界只剩我一个人不是这样,我还是理解不了。
当然,他们会说,这些现象是正常的,整个社会都是这样,无处说理,抗争无效。他们说我偏执,说我幼稚,说我浮躁,说我的坚持是无用功。他们事故而沧桑,他们说这是经验,不依照经验做事的人是愚蠢的,可怜的。他们想拯救我。
当我说,就算收不到短期的、立竿见影的效果,你怎么可以保证十几二十年后甚至更久,我的行为不会对社会现状产生哪怕一丁点的影响呢?一个人不做,每一个人都不做,就不会有人做。我做了,没有成功,至少让那些想做而又不敢做的人看到,有人也和你想的一样,这是一股也许很微弱、但确实存在的思想和力量。只有有人敢做、不倦不悔的去做,才会有更多人做。就算失败了,难道不是留给后人的经验么?
他们的表情,往往就会很同情,轻蔑地笑着:去吧去吧,去做吧。通常还会加上一句,十年之后你就不会这样想了。
十年之后,我才不关心。当我老了,没有这种心气的时候,我也会像你们一样对尖锐的少年说教,苦口婆心,让他们不要犯傻。但至少现在,我不会平和,更不会退缩。何况现今不知所谓的年轻人也已经越来越多了,还未经磨砺,就已思想麻木的甚至不知道自己想要什么、该干什么。我们若不意识到自己的稀缺性,顽强的坚持下去,这社会将来要变成何等模样?
是的,从政治学角度上讲,不合理现象是社会组成的重要部分。但若大家都屈服于不合理,是非观念就会逐渐模糊,不合理就要变成合理的了。
我知道,有人又要骂我了,又要教训我了。来吧,说服得了我,也真算你本事。
“陈涉少时,尝与人佣耕,辍耕之垄上,怅恨久之,曰:‘苟富贵,无相忘。’庸者笑而应曰:‘若为佣耕,何富贵也?’陈涉太息曰:‘嗟乎,燕雀安知鸿鹄之志哉!’ ”——《史记·陈涉世家》。
秦二世(胡亥)元年(前209年)七月,陈胜与吴广发动农民起义,建立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农民政权。这个政权虽然持续时间不长,但终于推翻了秦朝的严酷统治。
可笑么?幼稚么?可怜么?伟大么?
人活一世,不一定要个英雄。但至少,应该是个勇敢、积极的战士。
呼喊你快给我站起来
抓住这刀你的生命仍在
鲜血喷溅到我身上
分不清什么是仇恨与死亡
踏着我超度去天堂
你见这战场上平静如常
挺起我沉重的胸膛
选择这唯一的篇章
人群聚散
只有我一人还在高声喊
泪水流干
天空从此不在湛蓝
跟我来
让我的旗帜飞起来
把天空遮盖
眼泪再次流下来
无数的灵魂在期待
谁能再忍耐
快把我胸膛刨开!
——高旗&超载《陈胜吴广》
对于沃天加班员工得不到合理加班费的事情,我持保留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