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关注:六旬老太被灼伤
(2009-01-12 20:26:01)
标签:
关注六旬老太灼伤气球杂谈 |
分类: 闲言碎语 |
特别关注:六旬老太被灼伤
■文/初曰春
从《新安晚报》2009年1月9日A4版上看到一则新闻,心里很气愤,因为刚才连续写了两个文,所以下面的文字很有可能让朋友们失望,但愿不会。
请大家跟我重温过了时的新闻。
去年12月19日,已经快60岁的王捷老人,在天长商都卖气球的时候,手中的气球被一市场副经理点燃,突如其来的遭遇让王老太不知所措,一团火光之后,所有气球和玩具统统点燃,老太的手也被灼伤。
请大家跟我关注过了时的新闻。
老太年逾60;老太步行7小时卖了6个气球;老太的儿子数年前患尿毒症病逝,老太卖气球只是为了还钱;老太手中气球被烧手被灼伤时,老人家被吓得坐在地上大哭;老太夫妇找商场时,商场不予理会……
老太搞不明白,商场不让卖就不让卖,为什么要点燃她的气球?不知看这篇文字的朋友们搞明白没有?反正我是没搞明白。
我没搞明白的问题还有很多,简单地罗列一下:
那个满脸通红、酒气冲天的副经理实在是素质高,醉酒之后不忘工作,更不忘加强管理,春节将至,为了增添节日的喜庆气氛,他很有创意地点燃了老太手中的气球。
老太夫妇显然属于“刁民”!他们居然敢找到商场的负责人,商场当然不能理会,批出所的民警也是多事,如果不是你们干涉,商场凭什么要赔偿500元。
《新安晚报》也是多事,人家也赔偿了,干嘛还盯着人家不放?非得让人家副经理下岗?现在的就业形势这么严峻,找个工作多不容易?你能给人家找份副经理的工作吗?
这个老太也是,儿子已经病逝了,那几十万的欠款,老两口何必那么较真还欠款呢?
我要发的感慨很多,多得不知该怎么写了。可怜这年逾六旬的老太啊,您的艰辛只是为了还上几年前为儿子治病欠下的债。可怜这位副经理啊,你有何资格在世上为人?如果这位老太是你的母亲,也遭遇这样的事情,你该怎样呢?在结束这篇文字的时候,我忽然想,如果老太手里的气球是氢气球,那又会出现什么样的后果呢?
相关新闻链接:http://ah.anhuinews.com/system/2009/01/09/002189124.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