衣服在洗衣机里忘拿了捂了一晚上,拿出来的时候,一股闷酸味,自己也懒的在去洗一边,把衣服每个角落都喷上香水,我的A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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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味夹杂着闷酸的味道,让我头晕想吐,算了凉着吧. 这种味道就象自己现在的生活感情状态一样,想吐.
一些东西,自己以为可以慢慢的去承受,以为自己真的象一个男人一样,潇洒的看透着撩下一句:得了吧,算鸟啊. 当事情一件接一件发生的时候,自己就他妈的摸不着北了,变的跟傻b似的,一颠儿一颠儿的. 昨天晚上和蔡秋裤一直说到四点,回忆的内容还是那么的清晰.用郭自恋的话就是:有些人是一直会刻在生命里的,哪怕忘记了他的声音忘记了他的笑容忘记了他的脸,可是每次想起他,那种感受,却永远不会变.
那个以前天天背着"我和她是手牵手走向结婚礼堂,在手牵手走向棺材的人,死了还要在碑上刻着“分的开我俩管你叫大爷”比领了证的都要牢靠"的一小孩子就这样的破罐子破摔了.
那个以前用三年的时间才敢去拉一女孩的手的小孩子,现在象高手一样游荡在女人中间.
那个以前标榜着从一而终,不离不弃,相儒以墨,各种矫情成语的孩子,现在说这就想抽自己.
一句话丫的真长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