嗓子几乎说不出来话了,辣馆子、KTV、酒吧、夜店,再强悍的我也受不了吧。
这次回来的确是玩的过分了,没有一天是在家待着的,比如昨天更是创纪录的到了凌晨四点半,从一个夜店到另一个夜店,再到连着两夜的钱柜,这边没喝完就又跑去去那边喝。地方小了真是好,辗转三个地方打车不到十分钟不到十块钱就能到。
我没有心思看是和谁在喝,我甚至没看清喝的是哪种兑哪种,就一杯杯下肚,直到我觉得勾兑过的酒水比橙汁本身好喝的多,比绿茶本身好喝的多,直到最后我能把最拿手的几支王菲的歌曲都唱得沧桑,然后我的嗓子就彻底地毁了,甚至没有来得及说再见就已经毁了。
其实,在西安,以前我很少去酒吧啊慢摇吧等地方的,我想如果不是我出来了又回去了,我更是几乎很少去的。我从小成长的环境和圈子真的是和这里绝缘的,如果不是我自己勇敢而且坚决的走了出来,我觉得我真的可能会像晶表姐一样。其实,我也并不是一个安分守己的孩子,只有了解的人知晓。但是在蓉看来,我还是太乖了,我承认,如果不是她在,整个晚上我一定无所适从。
我和他喝了一杯,这是以前就见过,但是从未说过话的C,他说了我好多,但是我只记住了最经典的一句,因为他说我是阿斗,听到后我怎么就特别开心,我知道说这话是好意。扶不起的阿斗,多好,他不知道我不是扶不起,我是真的是不想被扶起,真的不想。他摇头啊摇头,这个孩子定是拿我没辙了。呵呵。
凌晨的街巷,竟也像北京某些地方一样热闹。其实原本就热闹,只是以前我不会十点以后进家门的。有时候你生长的城市,你却并不了解他的样貌,有时候你身边的人,你却并不了解他的眼神。
其实,也只有他们才会说我多乖多乖,我多乖?其实我一点都不乖,乖孩子回家是要好好陪爸妈的,可是我没有。
不乖的小孩,吃了好多种药,还是不见效。
不乖的小孩,修相机要花好大一笔银子。
不乖的小孩,不只是摔坏的相机,还摔碎了那瓶香水。
唯有今天比较乖,让大熊陪我去买书。
买了五本,都是我一直想买的。大熊说他不看书好多年,我笑着说,我要是不看,吃什么啊。图书大厦的一面墙是厚重的医书,大熊说他的研究方向是脊椎,特别是腰椎尖盘突出,我马上就想到了羽毛球队,难得啊,我终于想到他们了。这证明,我的假期行将结束,工作又要开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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