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同一商场同一时段接连逛了三天,分别是和老妈、小雨、老爸老妈。
为了蔽人耳目,三天换了三身差别较大的衣裙,连彩妆都用的是三个色系的,即便这样,售货员小姐还是认出了我,笑得很诡异。靠!该不会觉得我是不良职业者吧,也罢,这年头,长得越是良家越是可疑。
前天,老妈买了一堆,我空手而归;
昨天,小雨买了一堆,我空手而归;
今天,老妈买了一件,我空手而归;
买了22年的衣服也没有遇到这种情况:样式喜欢的颜色不喜欢,颜色的样式不喜欢,颜色样式喜欢的却卖完了我穿的号,颜色样式大小都合适的太贵了,打了折还600多,大衣或是小套装也就可以了,就是一件小外套啊,站在镜子前狠狠牙,还是不买!老妈说,要是特别喜欢就买,我说不买,毕竟拿人家的手短,虽然人家是爸妈,嗯,再两个月,就自给自足了。
买衣服真是一件费体力费眼力费精力的事情,加之我本来就挑剔事儿妈一个,买衣服从来都被我视为日常生活的一个重要的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
一般说来,我常和这四个人买衣服,而这四个人却喜欢四个风格的我:
老妈喜欢我穿大方淑女的,像是CHABER、B2
老爸喜欢我穿运动休闲的,像是NIKE、PUMA
多多喜欢我穿时尚靓丽的,像是OASIS、VERA MODA
小雨喜欢我穿简约自然的,像是ISPRIT、EV
我发现自己买衣服已经越来越没有决断力,对于这四个人的意见,除了老爸的基本不予以理会之外,其他三种都是会叉开来买,然后穿着小雨喜欢的见多多,多多说“一看就知道是小雨陪你买的。”然后提着多多陪我买的回家,老妈说“一看就知道是多多陪你买的。”
反正,我不喜欢一成不变,因为我是透明的,所以才能散射五彩斑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