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易县道德经幢(国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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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建道德经幢国保单位文化石刻杂谈 |
分类: 桥梁石刻 |

河北易县龙兴观道德经幢起初立于易县城西开元观,后迁到县城内。位于易县城内文化广场西邻空地,注:只能经由西侧府前街到经幢附近,如下图

易县道德经幢是中国现存3个道德经幢中形体最大、年代较早,保存较好的一个。建于唐开元廿六年(公元738年),距今将近1300年。唐玄宗李隆基自认为老子之后人,故亲为“老子道德经”作注,并刻石立幢经传后世。幢身镌刻李隆基御注老子《道德经》81章。以下诸图摄于2017年2月2日9:25-9:35间

历经1300年的风霜雪雨,能保存如此只好,实乃罕见

以下为国保碑,有点破

道德经幢幢顶为八角形飞檐屋顶式,下雕八脊,脊间雕瓦垄,下雕檐板,檐橼角梁有斗拱承托,幢身为八角柱体,直径90厘米,幢身上下为仰莲座,全幢约高6米。除幢顶为青石外,其余皆为汉白玉石制成。此幢是校释老子《道德经》唐玄宗注本的重要资料,也是研究唐代书法艺术的珍品。

八角柱体幢身每面宽40到42厘米不等,各面镌刻老子《道德经》计81章,为苏灵芝所书,刚劲有力,端雅俊秀。幢身上块自东面起由左向右正楷大字竖书“太上玄元皇帝道德经大唐开元神武皇帝注”十八个字,占三面,下刻开元二十年十二月十四日唐玄宗颁发推崇《道德经》的诏书,要求“士庶家藏一本,勒令习读使知指要”






在1973年湖南长沙马王堆三号汉墓出土帛书《老子》甲本和乙本之前,易县石刻道德经幢一直是校译老子《道德经》的重要实物资料



道德经幢的经文,是按照唐开元二十一年(公元733年)玄宗皇帝注本镌刻的。经幢下块各面依次镌刻老子《道德经》,尾题“易州刺史兼高阳军使赏紫金鱼袋上柱国田仁琬奉敕立”,“开元二十六年岁次戊寅十月乙丑朔八日壬申奉敕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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