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捐款使用防止挪用杂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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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在灾后捐款之后
到目前为止,四川省汶川、北川等地发生强烈地震以后,国家机关及不少部委、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部分外国友好、国内有关团体、军队、演艺界、有关企业、民间组织和个人等等已向慈善总会或红十字会或直接向四川省先后己捐款达数亿元。
对于这些捐款的使用,人们有些想法或顾虑:
1、所捐出去的款项能否真正用到这次受到地震的灾区?
2、能否被有关单位或部门挪作它用?
3、能否成为个别人腐败的滋生地?
4、能否被少数人收入自己的口袋里?
因此,建议相关部门:
1、要成立捐款使用监督部门;
2、对捐款的使用情况,要向社会公布;
3、对接受捐款的部门要出具有关字据或收条;
4、新闻媒体,要及时向社会报道有关捐款的去向;
5、全社会都来监督捐款的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