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剧要不要‘寓教于乐’”的帖子刚发出,便意外地收到了“新浪网友”的回帖。满眼的繁体字泄露了她的身份——经查证,这位“网友”原来正是《老鼠招亲记》原作的编剧、也是台湾鞋子儿童剧团的创办人、台湾成长基金会的执行长陈筠安女士,我们通常叫她“安子”。
安子致力于台湾儿童剧事业已经有二十年了。现将她关于儿童剧与“寓教于乐”的看法摘贴出来,供大家分享。
成人劇是給創作者空間,讓創作者說話,說他想說的話。
兒童劇是給觀眾空間,為兒童演的。至少我是這麼想,跟這樣純真可塑性极高的觀眾對話,要給他們想像空間,要說他們的話,更得要多了解他們些,做起來比成人剧更難。結果或過程,不管是娛樂、是藝術、是教育,總是有個善意,這個善意,傳遞著訊息,總是個好的訊息,這是我想的寓教於樂。
不知道是不是因為長期以來教育工作者的形象,讓寓教於樂這四個字說起來總是让人覺得很沉重。或許是聽的人的成長經驗,讓他感覺沉重吧!我認為這些人太認真了。寓教於樂不等於要認真說教。
人生如戲,戲如人生,生活即教育,教育即生活。戲劇和教育就是如此相關。舞台上透過各種不同的媒介創造情境,給孩子欣賞,讓孩子思考。台上的人說的話,是當時角色會說的台詞,背後是那個角色的想法,是當時的情境和人際互動,那是孩子生活中可能存在的,也可能是他想像世界可能發生的,一齣戲是給孩子去發現、去思考、去感受,給孩子這樣的戲劇經驗去發現、去思考、去感受,不好嗎?
現在有很多兒童劇的創作者不是以兒童为本位,而是成就他自己的創作慾,或是市場導向,雖然我不會讚揚他,但是我認為也沒甚麼不好。我認為,要有不同創作內容,呈現方式,孩子多看就會自己培養出自己的鑑賞力,可是,如果所有人跟著流行,老給孩子相同的口味,對孩子來說,就不是好消息了。
我認為,如果生活處處可學,人人可學,事事可學,為甚麼花了那麼多人力、物力、心力的一齣戲,孩子看完會學不到東西?當然會有有所學習,而且是因著孩子不同的個性和生活經驗,會有不同體會。只是孩子是在遊戲中學,和老師課堂教學是不同的。所以,教育和說教不一樣的,而看戲可以寓教於樂是一定的。是不是用說教的方式,那就看編導的功力了。
不過我也好奇,有哪個演出,孩子看完腦袋空空,毫無感覺,找不出教育和反教育的影響的。如果有,我還真想看看,那會是一個甚麼樣的演出阿!
([台湾]安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