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 日常陈述 |
对作品《马》我想说的话
这件作品纯属偶然,可以说是我与马中欣彼此之间的没有预设的“遭遇”。当我对老马说,我要与他合做作品的时候,其实只是“感觉”在说,是信口游言。我对老马这个“材料”感兴趣可能是第一位的。老耿曾经对我说过:一个太有名的材料是不大好处理的。老耿的话是有针对性的,是说给我听的。是不是我一直在钻有名材料的空子呢?这有时是很感觉的,仅是这样的感觉是否经得起理性层面的撕剥,我觉得不同的艺术家在这一点上的理解是很不一样的。至少,我现在的思路已经很少对单一的材料去进行哪怕是非常专业的处理。我或许更希望的是,不同的材料理应带出它不同的问题,它不一定让人愉悦,也许在一定的社会环境里,它让人觉得更多的是尴尬、别扭、很不舒服。
如何在观念是拥有马中欣的脚底,这对我来说是一个很有吸引力的问题。以前朱青生在展厅中竖过一块牌子,叫做:这里的作品都是我的!(大意)意思是展览中其他艺术家的作品都是他的。这是很观念的,但很意淫,这个思路的直接结果是,它无法着落,导致观念为空而空。当然,那个年代,中国需要纯观念的东西来进行过渡,实际上,许多艺术家的路也是这样走过来的,包括我。这次重新使用“金锋过手”这方章,也有着我过去的情结。我觉得用合约的方式跟老马商榷,是一个选择。商榷的目的,是需要一个彼此认可的前提或条件,是双方都可以接受的。而合约的公开,意味着彼此都存在的责任。好在与老马在想法上的碰撞没有太多的回合。因为,他对我这个观念本身有着好感。
“金锋过手”这方章用了许多年,1998年其实就已经在作品中用了。但我自己觉得这方章一直没有用好,没有恰如其分地用准地方。以前我曾做了一方钢制的“金锋过手”,我把这印烤红之后想烙在我的右手的手掌上,结果没有烙成,手掌敷药倒敷了好几天。其实,这方章,我还是断断续续地用到了现在。我觉得这次在《马》这件作品中,这方章算是用对了地方的。用刺青的方式留下痕迹,也是不坏的选择,因为我希望在它脚底的痕迹是永久性的。
这件作品我自己更感兴趣的地方是:
1、这件作品的原作轻易是看不到的。
2、只要老马这个人还活着,这件作品就一直是个“半成品”,只有老马死了,这件作品才算完成。还有
3、这个“半成品”会不断帮我带回其他信息,但我无法对信息提前预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