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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氏的说法与弗洛伊德的“伊德、原我与超我”有些类似,就是说人有一种与生俱来的原始的冲动,它必须在人的生存过程中被社会的规范与道德约束和克制,克制的目的是为了适应人所生存的环境。但在这之外还有一个更权威的警察,这就是超我,弗氏把它叫做“道德化了的自我”,这好像是说还有一种无形的更高的标准,这个标准是用来谴责自我的。自然这样的谴责程度要看自我所犯的错误的大小而定了。但我觉得牟氏的说法更为中国化,更容易在中国的人文历史与人文环境中说清楚这个问题。这里我想从我的理解来谈谈我的看法。
我们经常会听到纯逻辑、纯数学这样的词,这个“纯”字意味着它可以外在于我们的世界而独立存在,它不受时代的变化而变化,所以它是客观与普遍的。我们也听到有纯艺术这样的用词,但这样的纯是否是外在与世界的,好像不大好说。蒙德利安的东西可以说是很纯了,但我们很难说他的观念就带有着永恒的性质。所以逻辑与数学是先天的,这是很好理解的,说艺术是先天的,就很有问题。同样,关于道德,我们也很少听到别人说这是纯道德的,这样说很别扭,因为纯粹的东西,我们有时是可以无视它的,我们就是无视了逻辑与数学,这不会影响到我们的生活,但我们无视了道德,或许我们每天都要出问题,它是会直接影响到我们生活的。但牟氏说道德这样的东西也是先天的,不是我们后天所经验的东西。像“孝”与“悌”这样的东西在中国就是先天的。我觉得这只是说出了道德的确有它先天的一面,这不像西方,道德往极端处走而就走向了宗教,道德就成为了天理。中国没有宗教的原因,或许就是道德这个东西有它的“活动性”,它既在约束人,同时也在被世俗的人生加以提炼与取舍。像“孝”与“悌”这样的东西在中国不就在变化吗?就不那么先天了吗?
西方重“智性”,重“理性”,从这个点通过知识走到逻辑理性,这是通的;中国重“感悟”,重“含蓄”,从这个点通过执著走到为善得道,的确不易说清,但这却让中国的历史延绵了几千年,这也是事实。我们看西方的理论,大都是长句,那是为了把话说清楚;而中国的文献,大都是章句,你不执著,就很难悟通。所以,我一直觉得西方的“思”与中国的“悟”是很不同的两样东西。但都特别珍贵。因为这两种不同的思考方式,都可以使人区分何为经验之我,何为逻辑之我或道德之我。
所谓经验之我,就是我们的生理之我,它对世界的认识是心理与欲望构成的。中国的“悟”所要僭越就是来自于“经验之我”的简单判断,所谓“顿悟”,就是通过禅机突然超越了“经验之我”的影响,说出了不是常人所能说出的道理,当然这个说更多是用动作来暗示的。西方“我思故我在”的“思”,强调了人只有在思想的时候,是能规避“经验之我”对自己的束缚的。僭越“经验之我”,也就是走向逻辑之我与道德之我。
我总觉得中国是有许多智慧是有待开发的,因为在理性层面上,中国还是一个很年轻的国家,古人为后人其实是留着一片天地的。西方从知识论走到理性主义其实早已确定了人与世界的最高法则。但中国则不然。我们就从牟氏的“道德的我”来看,它其实是一个很有潜力的、很有空间的思想方位。在西方“逻辑之我”与“道德之我”其实都不是一个变数,而在中国“经验之我”、“逻辑之我”和“道德之我”则都是变数。特别是“道德之我”在不同的时代都有可能与“经验之我”重新磨合、互为依存。这无疑给思想的重整蕴涵着新的课题。
我想说的是,“道德之我”虽然有先天的一面,但它是变动的,不是一个绝对的衡量。历史上“六经注我,我注六经”就是一个明证。中国的经典都是可以为时代来重新理解与开发的,只是我们开发的眼光与手段是否能够走出前人的窠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