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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根斯堡童一童心打官司淘宝网首页致歉上诉育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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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人在聚精会神的看“小鼹鼠”,看了上千遍了,几乎所有的故事他们都知道了,但是,还是每次都要看!
现在插播和照片无关的内容:
话说在2009年的最后一天,张总给了我一个好消息:我们状告淘宝的著作权案也判了:我们赢了!!(我们主诉两个案件:肖像权和著作权)
判决:淘宝在首页向我们致歉24小时,赔偿26000 rmb!
其实第一个肖像权我们赢了,大家就都很高兴了!因为这好像还是淘宝第一次被要求在首页道歉!第二著作权我们也赢了,我们看重的还是他们在首页致歉,即便只有24小时!
同志们,问题是现在有变化,有人要上诉!
是的,淘宝要上诉!!!!!!
听到他们要上诉的消息,我真的有点被震歪了!一开始判决结果下来,律师问我要否上诉,我斩钉截铁的说NO:第一息事宁人,第二那口气已经“赢了”!嘿嘿,现在发现,淘宝想要的也是“赢”,而且,好像人家也不怕扩大事态!
总觉得:人做了错事并不可怕,也不丢人,但如果明知故犯或胡搅蛮缠,是不是就有欠厚道了呢??承认错误是需要勇气,但是勇于认错的人一直都是超级强大和伟岸的啊!
我还没想好,博客这里高人高手很多,大家议议看:
“大侠要不要动用一点媒体力量来加强舆论影响”??
今天(2010-01-12)早晨9点半,和《法制日报》记者部主任通了个电话,他设身处地的给了专业意见,我觉得很有道理,所以准备“听人劝,吃饱饭”
主任的意见:
第一:一般情况下,而且根据他的判断,中级法院会维持一审的原判!即便真的二审被淘宝翻案了,到时再动用媒体舆论不迟!
第二:媒体披露对当事人总归会有影响,尤其对小孩子,家长应该多替孩子考虑!
第三:要相信律师,他们总会尽最大努力的!
主任的结论是:先按兵不动,顺延事态发展,该出手时再出手!